濰坊科技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濰坊科技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確保學校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和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科技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濰坊科技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科技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濰坊科技學院 學校代碼:12843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壽光市金光街1299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濰坊科技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濰坊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濰坊科技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省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院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條 濰坊科技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濰坊科技學院2021年安排單獨招生計劃500 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200 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濰坊科技學院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測試)采用網上測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測試方式和時間等事宜詳見濰坊科技學院招生官方網站。
第十三條
1.成績計算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測試內容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學校考核成績占40%(學校考核包括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素質測試)。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臺( http://ygpt.sdzk.cn)下載的數據為準。
2.錄取原則
單獨招生、綜合評價分別按照各類招生計劃數1:1.2比例確定錄取分數線,按照“志愿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類計劃中“校企合作辦學”專業單列計劃,單獨錄取。若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以錄取。各類計劃、各專業計劃如有空余,可相互調劑使用。如果報考考生數量不足,為了確保生源質量,經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以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如果錄取考生數量少于招生計劃,剩余招生計劃返回統招計劃中使用。擬錄取名單在濰坊科技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后,擬錄取名單于3月21日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3.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凡被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4.免試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統一要求,符合條件的提供相關免試材料(具體要求隨時查看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十四條 新生資格復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十八條 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或修完全部學分,頒發濰坊科技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條 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等有關情況
1.普通本、專科學生均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平均獲得比例為20%以上。
2.學校實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儉學崗位等,以保證特困生的正常學習。
3.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wfust.edu.cn/
電話:0536-5109220 5109282
傳真:0536-5196310
通訊地址:山東省壽光市金光街1299號濰坊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62700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濰坊科技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濰坊科技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