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_山東藝術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省外部分
六、錄取辦法
山東藝術學院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不實行平行志愿。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山東藝術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有部分省份對文化錄取控制線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份文件規定執行。
(一)本科劃線、錄取原則
劃線、錄取原則 | 相關專業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音樂表演(演唱) |
音樂表演(管弦樂器演奏) | |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 | |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 |
表演 | |
音樂表演(音樂劇) | |
音樂表演(現代音樂) | |
文化成績達到220分以上(含220分),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舞蹈表演 |
文化成績達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舞蹈編導 |
文化成績達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表演(戲曲表演) |
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伴奏) |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成績×40%的綜合分排序錄取。 | 中國畫 |
繪畫 | |
動畫 |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2倍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上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書法學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上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音樂學(師范類)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學校文化最低控制線上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戲劇影視導演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校考專業成績達到山東藝術學院劃定的專業合格線,按照文化成績排序錄取 | 戲劇學 |
戲劇影視文學 |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
廣播電視編導 | |
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文化成績×40%的綜合分排序錄取。 | 視覺傳達設計 |
環境設計 | |
工藝美術 |
備注:
1.針對各省高考總分和單科成績不統一的問題,山東藝術學院均將根據山東省高考文化成績標準進行折算。
2.專業錄取過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現象將按照以下錄取原則執行:
(1)以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為原則的相關專業,如出現并列現象,取文化成績高者。
(2)以綜合分成績排序錄取為原則的相關專業,如出現并列現象,取文化成績高者。
(3)以文化成績排序錄取為原則的相關專業,如出現并列現象,取語文成績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