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21年殘疾人單獨招生考試招生簡章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21年殘疾人單獨招生考試
招生簡章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創辦于1982年,是我國政府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合作項目單位,由教育部創辦的中國第一所特殊教育師范學校。學校于2002年升格為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成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單位,2015年升格為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是目前全國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以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為主、兼以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和殘疾人事業專門人才培養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單獨招收本科層次殘疾人考生的意見》(教學廳函〔2015〕42號)文件精神,2021年學校面向全國單獨招收符合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有殘疾證明且生活能自理的殘疾人大學生。
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招生對象 | 學制 | 學歷 | 招生 計劃 (人) | 考試科目 | 報名 考試費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聽障考生 | 四年 | 本科 | 25 | 語文、數學、英語、 素描、色彩 | 218元 |
視覺傳達設計 | 25 | 218元 | ||||
應用心理學 | 視障考生 | 1 | 語文、數學、英語 | 98元 | ||
音樂學 | 視障考生 | 1 | 語文、數學、英語、 音樂技能(聲樂或器樂) | 158元 |
注:招生對象為符合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持有殘疾證明的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考生。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26日。
2.報名辦法:考生需采用雙報名的方式,既要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參加全國高考統一報名,又要參加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單招考試的報名。具體方法是: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本人戶口所在市、區(縣)招生辦參加2021年全國高考統一報名,取得2021年高考考生號(14位編碼);按要求填寫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殘疾人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表》(見附件,請在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校園網自行下載),并加蓋學校公章,將報名材料一并快遞寄給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單招考試報名材料包括:
(1)報名表一張;
(2)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或應屆高中畢業生證明)一份;
(3)殘疾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
(4)體檢表(縣級以上醫院)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一份。
請考生務必將本人的高考考生號(14位編碼)填寫在報名表上,否則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無法辦理錄取手續。
3.各特殊教育學校請務必將本校報考學生信息匯總至《2021年殘疾人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統計表》(見附件),并將統計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zjb@njts.edu.cn。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2021年4月11日
2.考試地點: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四、有關考試情況說明
1.考試組織:考試工作由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組織。
2.考試分值:各考試科目分值均為100分。
3.考試用時:
(1)語文、數學、英語:聽障考生考試用時為每門90分鐘;視障考生考試用時為每門120分鐘。
(2)素描、色彩:考試用時為每門120分鐘。
4.音樂學專業音樂技能面試內容及要求:
(1)面試內容:聲樂或器樂(由考生自主選擇其中一項);
(2)聲樂面試要求:由考生自選1首美聲或民族唱法風格類型作品,現場演唱,考生須自備MP3格式純鋼琴伴奏音源,聲樂考試(面試)現場不提供人工伴奏;
(3)器樂面試要求:由考生自選一種民族或西洋類型樂器,現場演奏作品1首,考生須自備除鋼琴以外的樂器,器樂考試(面試)項目不允許伴奏。
五、錄取原則
1.錄取規則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殘疾人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進行。錄取名單經有關省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報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2.錄取辦法
(1)應用心理學專業按照考生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考試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服裝與服飾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素描、色彩五門考試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素描、色彩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音樂學專業按照考生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文化課總分×40%+技能面試分×60%。如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技能面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擬錄取名單公布后,請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發送報到確認單至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否則視為本人放棄錄取資格。
4.凡被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錄取的考生,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將于八月上旬簽發并郵寄錄取通知書。
六、錄取后有關事項
凡被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錄取的考生,按學校規定到校報到注冊后,即取得正式學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管理。按規定學制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報到證,享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同等待遇。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精神,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對入學的殘疾學生實行免收學費政策。
七、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
郵政編碼:210038
聯系電話:025-89668222 89668111
學院網址:www.njts.edu.cn
電子信箱:zjb@njts.edu.cn
八、報名考試費請通過郵局匯款至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匯款地址: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學生工作處
郵政編碼:210038
收 件 人:王老師
請務必在匯款單附言欄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報名考試費”字樣(例如:考生張某某的報名考試費)。
注:若上述內容與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為主。
殘疾人單招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