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21年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工作實施方案
各有關學院與對口職業院校:
為做好青島大學2021年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工作,根據《山東省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工作實施方案》(魯教學發〔2015〕3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招生及轉段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5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轉段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0〕10號)等要求,結合青島大學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轉段工作的全面領導,討論相關工作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負責整個轉段工作的組織與運行管理。
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山東外貿職業學院、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青島幼兒師范學校、山東省平度師范學校和青島旅游學校各成立相應的轉段工作領導小組和考務小組,負責學生過程考核及結果認定,向學生宣傳轉段考核政策,配合青島大學做好相關考務工作,確保轉段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轉段綜合測試
(一)測試對象
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2018級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8級旅游管理專業、山東外貿職業學院2018級軟件技術專業、青島旅游學校2018級高星級飯店運營與管理專業、山東省平度師范學校2018級小學教育專業和青島幼兒師范學校2018級學前教育專業過程考核合格學生(含“3+2”2020年轉段未成功且填寫參加第二次轉段考試申請書的2017級學生),過程考核合格學生名單需在職業院校內進行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核結果,于2020年12月23日前報送青島大學備案。
(二)測試規定
1.考試課程范圍:根據雙方共同制定的本屆學生貫通人才培養方案的所有專業必修課。
2.考試課程抽取方式:在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下,根據雙方共同制定的本屆學生貫通人才培養方案的所有專業必修課中,隨機抽取3門測試課程,其中至少1門為專業技能課程(或以專業技能為主的課程),測試前不早于2個月向學生公布。
3.考試試題命制原則:試題命制充分體現貫通分段培養和人才選拔要求,命題范圍、命題難度參照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
4.申請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免試學生的材料,由所在職業院校匯總、初審,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處復審。職業院校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將免試名單報送青島大學備案。凡是符合免試政策相關規定的,可以免于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其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成績視為滿分。
(三)測試安排
時間:2021年1月6日
地點:各職業院校內
(四)測試成績公布
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成績將于 2021年3月12日前在青島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轉段錄取規則
1.成績合格標準:文化基礎知識合格標準執行省教育廳規定標準。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測試成績總分達到滿分分值的60%,單科成績不低于本科目滿分分值的50%。根據試題難易因素,合格標準可適當浮動,浮動比例由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轉段錄取規則:對過程考核合格且文化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成績均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由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3.錄取公示:錄取結果將由青島大學和職業院校分別通過學校招生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青島大學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結果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四、嚴肅招生紀律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要求做好考務工作,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過程考核、課程抽取、綜合測試和招生錄取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并受理關于招生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通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5750)。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青島大學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532-83780001,83780002~09
本科招生網址: https://zs.qdu.edu.cn
六、其他
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青島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相關信息,未盡事宜由青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青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