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則_中央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中央美術學院實行獎學金制,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九條 本科學生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待遇。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中央美術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中央美術學院新生入學復查實施辦法》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凡復查不合格、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取消學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三十一條 中央美術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北京市和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學費以當年審批額度為準。
第三十二條 中央美術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未在任何省市、任何中學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訓基地。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未經中央美術學院授權以中央美術學院名義進行招生宣傳,中央美術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凡參與中央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報名者,均視為已經閱讀了《中央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并充分理解及認可本章程中所述的各項要求、考試方式、錄取原則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 中央美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央美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其他
招生咨詢電話:010-64771056/64771552
考生申訴電話:010-647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