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_中央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
第二十條 中央美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按照中央美術學院錄取規則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一條 中央美術學院所有專業文理兼招,所有專業在藝術類提前批次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
(一)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凡報考中央美術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在省市統考,統考合格(無省級統考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并通過中央美術學院專業考試的考生,才有資格被中央美術學院錄取。中央美術學院根據考生文化課、專業課的考試成績,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體檢情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錄取辦法
1.所有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將進行統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課相對成績文理科統一劃線錄取。考生相對成績 = 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線 ×100,相對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
2.按專業成績排名錄取:造型藝術、中國畫、書法學、實驗藝術、藝術設計、城市藝術設計、藝術品保護與修復復試合格考生,文化課相對成績達到中央美術學院錄取控制線要求,依據專業成績排名錄取,專業名次并列且招生計劃不足時,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隊錄取。
3.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建筑學、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學理論、藝術與設計管理專業考生專業考試合格,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相對成績文理科統一排隊,擇優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并列且招生計劃不足時,按專業名次排隊錄取。建筑學專業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2人;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學理論專業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8人。
(三)錄取控制線劃定辦法
1.造型藝術、中國畫、書法學、實驗藝術、城市藝術設計、藝術品保護與修復專業考生文化課相對成績為75分;
2.藝術設計專業考生文化課相對成績為80分;
3.建筑學、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學理論、藝術與設計管理專業錄取文化課分數線由專業合格考生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產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其他
1.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2.海南省相對成績計算時使用標準分。
3.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計算相對成績時一本參考線使用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控制線。
4.中央美術學院計算文化課相對成績時不認可高考加分。
5.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調整,則考生的相對成績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辦法統一標準進行折算,具體折算辦法由學校本著擇優錄取且對同一考區全體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