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意事項_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1年(省外)招生簡章
八、注意事項
(一)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在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部分招生專業須參加四川文化藝術學院組織的校考,詳見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公布的《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0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本科)招生專業成績認定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凡報考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校考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方向)屬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范圍內的,還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其統考結果對參加四川文化藝術學院的校考成績和錄取有無影響,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實施,具體要求請考生咨詢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
無校考的專業直接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成績。
(二)需伴奏的專業(方向)考試時一律清唱。
(三)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除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廣播電視工程、寶玉石鑒定與加工、廣播電視技術專業僅招理科考生外,其余各專業均文、理兼收。
(四)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除英語、旅游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外,其余專業應試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志愿。
(五)嚴禁考生將任何其他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藍牙耳機、錄音筆、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違紀舞弊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作弊行為的考生,將報請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停考處罰,情節嚴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行為的,將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六)參加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專業考試的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收取標準:200元/生·專業,請認真確認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對所選報考專業后再履行繳費手續,未繳費報名無效,完成報名手續后,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參加考試,所繳報名考試費一律不退。
(七)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八)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陸學校官方網站查詢。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成績公布后一周之內,填寫《省外藝術類專業校考學生成績復查申請表》(屆時詳見成績查詢公告附件)發送傳真到學校招生考試院,逾期不再辦理;
查分結果由學校招生考試院直接通知考生。
(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陸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查詢,也可登陸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十)本簡章僅供除四川省外的考生適用,未盡事宜或政策有調整,按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考試院。
四川省內考生詳見《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1年(四川)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