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專業成績及錄取原則_中原工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二 、專業成績及錄取原則
美術類專業
(一)專業成績要求:
中原工學院2021年美術類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攝影、動畫、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使用各省美術類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二)錄取原則:
專業名稱 |
錄取原則 |
招生省份 (市、自治區) |
視覺傳達設計 |
專業課成績使用各省統考成績。若生源省份規定了藝術類專業投檔排序原則,則按照該省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省級招辦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依照各專業折合后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省統考成績×6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課總分、語、數、外的成績順序錄取。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西、甘肅 |
環境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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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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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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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與服飾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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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一)專業成績要求:
中原工學院2021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各省編導類統(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二)錄取原則:
專業名稱 |
錄取原則 |
招生省份 (市、自治區) |
廣播電視編導 |
專業課成績使用各省編導類統(聯)考成績,若生源省份規定了該專業投檔排序原則,則按照該省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依照折合后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50%+文化課成績×5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課總分、語、數、外的成績順序錄取。 |
河南、河北、山西、江蘇、江西、甘肅 |
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
中原工學院2021年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在部分省份使用各省表演類統(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在中原工學院舉辦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課校考的省份使用中原工學院專業課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一)專業課校考要求
1.考試形式:中原工學院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校考采用遠程網絡視頻考試方式進行,具體報名考試方案及流程將在中原工學院招生網(www.zut.edu.cn)另行公布。
2.參加中原工學院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學校考試考生須有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發的《202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并具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該類別報考資格。
3.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如組織有表演類專業課省級統一考試(簡稱“統考”),考生須參加統考且取得統考合格證,并符合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規定,方可參加中原工學院單獨組織的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課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如該省(市、自治區)未組織統考或統考未能涵蓋中原工學院表演專業的省份,考生可直接報名參加中原工學院校考。
4.文、理科兼收,男女生均可報考,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
5.收費:每位考生每場考試報名費100元整。
6.中原工學院只接受投放有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計劃省份的考生以生源地考生身份報名參加該專業課校考。
(二) 考試內容
1.形體觀測(滿分150分):要求赤腳,穿泳裝,測量形體、做規定動作觀察形體。
2.臺步表演(滿分100分):要求女生穿高跟鞋,男女生均著生活裝,按要求行走。
3.中文口試(滿分50分):按照指定材料回答問題(限時1分鐘)。
4.才藝展示(滿分100分):要求自備音樂、道具和服裝,進行才藝表演(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任選一項,限時3分鐘)。
(三) 專業校考成績查詢及合格證等事宜
舉行藝術類校考的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2021年4月15日后在中原工學院招生網(https://zsc.zut.edu.cn)予以公布。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再單獨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請考生自行登陸成績查詢系統下載打印。
(四)錄取原則
專業名稱 |
錄取原則 |
招生省份 (市、自治區) |
表演(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 |
使用中原工學院校考成績的省份錄取原則: 文化課成績過線后,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使用生源地省統(聯)考成績錄取原則: 按照生源省份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生源地省級招辦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按照使用中原工學院校考成績省份錄取原則執行。 |
使用校考成績: 山西、江蘇、江西、甘肅、黑龍江 使用省統(聯)考成績: 河南、河北、湖北、山東 |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一) 專業成績要求
中原工學院202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各省份播音類省統(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學校不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二)錄取原則
專業名稱 |
錄取原則 |
招生省份 (市、自治區)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專業課成績使用各省播音類統(聯)考成績,若生源省份規定了該專業投檔排序原則,按照各省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生源地省級招辦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按照折合后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課總分、語、數、外的成績順序錄取。 |
河南、河北、山東、湖南、甘肅、山西、江西、黑龍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