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規定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文件精神,結合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稱的“招生工作”,是指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由教育部正式下達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五條 學院簡介: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泰安市政府舉辦、山東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綜合性普通校,是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和泰安職業教育龍頭院校。辦學歷史已有六十余年。
現占地864畝,建筑面積25.8萬平方米;有國家級實訓基地3個,實驗實訓室118個,教學儀器設備總值6100萬元;館藏圖書60余萬冊;固定資產達4.2億。41個高職專業中,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專業、省名校重點建設專業、省特色專業12個;省級精品課程17門。有國家發明專利56項,省級教改課題9項,市級以上科研課題92項。省級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8項。2015年,泰安創業大學、泰安市現代職業教育研究院和泰安市工藝美術學會落戶學院;2015年師生在省級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78項,其中一等獎19項。
學院現有副高以上職稱135人,“雙師型”教師147人,省級教學團隊2個,每年選派1000余人次教師參加國培、省培在內的 “頂天立地”培訓。落實專業教師企業頂崗鍛煉制度,每年選派10名教師出國學習、69名教師赴臺進修。現引進、培養博士4人,省教學名師、省先進教育工作者和市社科優秀人才、市拔尖人才、功勛教師、首席技師、市優秀專利發明人等39人。重建了泰山書院,新增專業5個、質量工程項目17項,學院知名度不斷提高,社會影響力持續增強。
學院就業率、就業質量連年提高。與83家知名企業密切合作,設立17個冠名訂單培養班;牽頭組建了市機電職教集團。獲全國就業競爭力示范校、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國際(港澳臺)交流合作取得實質突破。取得聘請外國專家資格,成立了國際交流合作委員會;與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加拿大荷蘭學院和卡納多應用技術大學等簽署合作辦學協議;加入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4批58名交流生赴臺學習。
近年來,學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以學生優質就業為導向,堅持校企合作辦學,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培養了大批技術型和高層次技能型人才,為“推動富民強市、建設幸福泰安”做出了積極貢獻。學院先后獲全國職教先進單位、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省級文明單位、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單位、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級花園式單位、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省職工教育與職業教育優秀科研成果先進單位等省級以上榮譽30余項。
第六條 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和泰安市人民政府
第七條學校全稱:泰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學校代碼:13861
第九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院校
第十條辦學層次:普通??疲ǜ呗殻?/p>
第十一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二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三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區天燭峰路28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四條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五條 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監督電話:0538—8628140。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計劃尚未下達)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2016年普通高職招生專業 計劃 | ||||||||||
序號 | 專業 | 學制 | 學費/年 | 夏季高考計劃 | 春季高考計劃 | 藝術類 | 合計 | |||
理工類 | 文史類 | 專業類別 | 計劃 | 藝術文 | 藝術理 | |||||
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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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一體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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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數控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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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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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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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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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會計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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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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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電子商務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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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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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流管理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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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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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工程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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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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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程造價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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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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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汽車電子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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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工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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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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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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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應用電子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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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工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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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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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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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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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動漫制作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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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軟件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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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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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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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園藝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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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林果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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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園林技術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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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畜牧獸醫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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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養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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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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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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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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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酒店管理(含國際郵輪乘務方向)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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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空中乘務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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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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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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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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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環境藝術設計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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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首飾設計與工藝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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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三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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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學前教育 | 三年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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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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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土建施工類(中外合作辦學) | 三年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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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自動化類(中外合作辦學) | 三年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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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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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照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魯價費發【2011】64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住宿費。
第十九條 招生時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在本院學習語種為英語。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持有省招生考試院認可的本科院校頒發的同類專業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到省定錄取資格線。
第二十一條報考我院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達到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專業合格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錄取方式與批次
1.錄取方式: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錄取批次: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我院參加山東省專科(高職)批次錄取。
第二十四條 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2.學院調閱考生檔案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進行。
3.普通類考生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
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錄取完全按照山東省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進行。
5.錄取專業的確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先后順序與高考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五條 我院及時公布錄取信息??忌赏ㄟ^我院咨詢電話(0538—8628118、8628178)或我院網站(http://www.mtotc.com.cn)查詢錄取結果,也可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上查詢。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地址,用專用特快專遞寄發錄取通知書(學院支付郵資)。
第六章 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制度
第二十六條 我院按國家規定劃拔一定比例的學費作為專項經費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品學兼優的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和省市政府、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以保障其順利入學。
第七章 學生退學
第二十七條學生報到后,因某種原因退學,須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法定監護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退學手續。自批準退學之日起注銷該生學籍。退學學生所交學雜費,按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辦理。
第八章 畢業證書
第二十八條 學生畢業時,按國家和學院規定考核合格,頒發國家統一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并進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查詢系統。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泰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十九條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專升本考試。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章 學院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 泰山職業技術學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天燭峰路281號
2.郵編:271000
3.招生報名咨詢電話:0538-8628118,8628178
4.傳真:0538-8628114
5.網 址:http://www.mtotc.com.cn
6.QQ號:2954033151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的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