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五類專項招生章程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4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面向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的高職擴招專項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12609)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沙坪壩·重慶大學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郵編:401331)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市教委與市經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始建于1965年,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占地1371畝,固定資產10.6億元,校舍62.4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48億元,全日制在校生24415人,館藏圖書156.3萬冊。
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首批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單位”“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事單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職業技術教育分會副理事長單位和重慶市高等教育學會副會長單位。
學校在近三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中,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學校獲教育部“2015年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就業50強高校”)、“2017年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50強高校”)、2019年全國職業院校“學生管理50強”。學校連續四年蟬聯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連續兩年獲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50強”。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本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只招收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報名人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同時,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須具有我市戶籍;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須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渝務工6個月及以上(在渝務工證明應以勞動合同證明、在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為依據)。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計劃為100人,專業為:電子商務、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可在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計劃總量內,根據生源情況在專業間互相調劑。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電子商務收費為6000元/年,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學費為7000元/年。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志愿填報及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4日—10月26日
(二)報名方式:請登錄http://form.ebdan.net/ls/AzG6rW8Z進行信息填報;
(三)報名材料:報名時,考生需交驗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力)證明、《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表》和相應身份證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本人報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種身份資格審核認定標準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作為報名身份類別。
第十五條 資格審核:報名參加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的考生資格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初審,由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復核。所有考生資格均以市級相關部門復核結果為準。對于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 志愿填報:志愿填報與報名基礎信息采集同步進行。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對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專業意向、免試資格等。報考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條 專項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安排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方式: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2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組織實施,企業員工須參加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其文化素質成績按已考文化測試的 (平均分+最高分)/2分計。對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中級及以上)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可免試錄取。
第十八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官方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成績公布具體時間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確定并公布。對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日起的3天內向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申請成績復核。
第十九條 錄取辦法: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依據招生計劃、報考情況及考生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同分考生錄取辦法:在高職擴招過程中對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將對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重新進行從高到底排序,則將排序后高分進行錄取,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填報專業進行全部錄取),并為通過市級相關部門資格復核的考生辦理錄取手續。免試錄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4號)有關規定執行。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改錄、退錄。
第二十條 志愿征集: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參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時直接認定考生參加考試的院校成績。
第二十一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和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oacd.cqcet.edu.cn/)查詢錄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 考生待遇:考生被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后,在校就讀期間不能轉學、轉專業,其他待遇與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條入學安排:考生被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錄取后,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報到入學,未經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二十四條 新生體檢:被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錄取的考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教學方式: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對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的考生實行單獨編班,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校內教學與校外教學相結合、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培養。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取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即可順利畢業。
第二十六條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資助政策: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申請辦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重要聲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紀檢監察處
監督電話:023-65928060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沙坪壩·重慶大學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郵編:401331)
招生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電話:023-65926245/8126
學校網址:http://www.cqcet.edu.cn/
招生網址:http://oacd.cqcet.edu.cn/
電子郵件:40494277@qq.com
第三十條本招生章程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