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院校擴招精神,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辦函〔2020〕218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院校國標碼:12790,浙江省代碼:0066。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擴招工作,負責制訂招生政策,討論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處會同相關二級學院具體組織和實施考核測試、招生錄取等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培養方式
第七條 招生專業5個,招生計劃250名,學制3年,具體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生源范圍 |
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5 | 6600 | 面向玉環企業招生 |
2 | 數控技術 | 30 | 6600 | 面向玉環企業招生 |
3 | 藥品生產技術 | 100 | 6600 | 面向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招生 |
4 | 電子商務 | 45 | 6600 | |
5 | 工商企業管理 | 40 | 6600 |
第八條 采取靈活多元的培養模式。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單獨編班,分類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分類教學、分類管理,創新教學組織方式。教學采用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等方式。學校不安排住宿。
第五章 報名與校考安排
第九條 報名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等群體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2020 年在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第十條 網上報名與志愿填報: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包括定向企業考生)請于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如實錄入報名信息。
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十一條 現場確認。第一志愿填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須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憑健康綠碼(14天內去過有中高風險國家地區旅行經歷的要提供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學校指定地點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納考試費14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18]32號文件)、攝像等手續。未參加信息確認或未繳納考試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其中報考機電一體化技術和數控技術專業確認地點在玉環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地址:玉環市玉城街道三合潭南山村);報考藥品生產技術專業確認地點在浙江華海技術學校(地址:臨海市汛橋鎮利莊村);報考工商企業管理和電子商務專業確認地點在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地址:臺州市椒江區學院路788號)。
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材料:
1. 報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報名系統中進行打印);
2. 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3.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1份;
4. 高中段教育畢業證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5. 報考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藥品生產技術等3專業的考生需提供所在企業員工在職證明原件1份。
第十二條 考試安排。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學校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測試時間:2020年10月18日下午14:00-15:00
(二)測試內容:著重測試考生職業適應性與潛質、職業教育認知、自我規劃、對專業基本背景的了解、已掌握的專業基礎技能等內容,不設具體考綱。
(三)測試形式:筆試,測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的規定執行,請考生對照“意見”相關規定選擇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第一志愿填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根據學校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當生源不足時,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調劑給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的第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臺州職業技術學院認同考生參加的第一院校志愿的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進行折算后作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臺州職業技術學院不再另行安排測試。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 學校按陽光招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范招生錄取程序,強化安全考試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 聯系方式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校址:椒江·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二)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6
(三)監督舉報電話:13732337257
(四)招生網址:http://zs.tzvtc.edu.cn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