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 2020 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今明兩年職業技能培訓 3500 萬人次以上,高職院校擴招 200 萬人”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 2020 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2 號)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0 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0〕218 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主校區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高職擴招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學校建立高職擴招領導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保證高職擴招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高職擴招工作監督實行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紀委雙重監督,學校紀委辦為高職擴招的校內監督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面向浙江省的高職擴招計劃為200名。具體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 (元·人/年) |
備注 |
0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年 |
100 |
6600 |
1.不安排住宿 2.只招退役軍人 |
02 |
電子商務技術 |
3年 |
50 |
6600 |
|
03 |
建筑工程技術 |
3年 |
50 |
6600 |
第四章 報名與測試
第八條 符合《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0 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0〕218 號)規定的報名條件和本章程第七條的報名條件。
第九條 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現場資格確認方式。凡符合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9月29日至10月12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www.zjzs.net)輸入報名信息及填報志愿。
第十條 不收取報名費用。
第十一條 資料提交。網絡報名后無需郵寄報名材料,在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交A4紙標準材料1套,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裝訂時將以下材料名稱的清單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3.退役軍人相關證明復印件1份。
上述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退役軍人相關證明等要交驗原件。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第十二條 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0年10月31日9:00—13:00;
2.地點:杭州市文一西路37號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城區校區;
3.交驗報名資料,領取準考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測試內容
1.測試形式:職業適應能力筆試
2.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 漢語言文字能力 |
30 |
2. 數學能力 |
30 |
3. 英語能力 |
20 |
4. 職業認知及相關知識 |
20 |
總 分 |
100 |
第十四條 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0年10月31日13:30—15:00;
2.地點:杭州市文一西路37號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城區校區。
第五章 錄取及公示
第十五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院校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職業認知及相關知識、漢語言文字能力、數學能力、英語能力進行排序錄取。如一志愿未完成計劃,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一志愿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剩余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
3.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公布。凡被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擴招錄取的考生信息,在考試后一周內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11月1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報備錄取名單。
第六章 紀檢監察機制及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 所有參與高職擴招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的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擴招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九條 高職擴招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委辦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28287064。
第二十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業,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畢業后頒發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28288125、82201635、88935100
2.聯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37號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浙江省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3.學院網址:www.hzpt.edu.cn
4.招生網址:www.hzpt.edu.cn/zs.htm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