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16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概述
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探索與上海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于“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適合復旦大學培養的優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