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16年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請點擊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報名,2016年4月16日報名開始,2016年5月5日報名截止。請選擇“浙江綜合評價/三位一體”招生類型,并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在申請表上按要求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并提交。請將紙質材料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7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獲獎證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申請表上的二維碼需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等信息。
注: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無需提供。
2.初審
對于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2016年5月底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3.筆試
初審通過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文科考生將參加“文科綜合”測試,理科考生將參加“理科綜合”測試(請確保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科類與高考報名科類一致,以免影響錄取)。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并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筆試將于高考后進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準考證。
4.面試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2.5倍的比例,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文、理科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將于高考后進行,具體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將在“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中通知。
5.志愿填報
考生須在我校報名系統中選擇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并填報相應的專業志愿,我校將依據本次的志愿填報信息確定預錄取考生的專業志愿。
考生參加我校面試即視為確認報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