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學院2020年小學教育專業定向師范生招生簡章
河池學院2020年小學教育專業定向師范生招生簡章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20〕3號)精神,河池學院2020年將招收110名高中起點小學教育專業定向師范生,具體定向縣(區、市)招生計劃如下表:
高中起點小學教育專業定向師范生(專科)招生計劃
序號 |
市 |
縣(市、區) |
招生人數 |
培養院校 |
||
小計 |
理工 |
文史 |
||||
1 |
河池市 |
南丹縣 |
15 |
8 |
7 |
河池學院 |
2 |
天峨縣 |
11 |
5 |
6 |
河池學院 |
|
3 |
鳳山縣 |
12 |
6 |
6 |
河池學院 |
|
4 |
東蘭縣 |
20 |
10 |
10 |
河池學院 |
|
5 |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 |
20 |
10 |
10 |
河池學院 |
|
6 |
巴馬縣 |
10 |
5 |
5 |
河池學院 |
|
7 |
都安縣 |
2 |
1 |
1 |
河池學院 |
|
8 |
大化縣 |
20 |
10 |
10 |
河池學院 |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按照“從縣(市、區)招生、回縣(市、區)就業”的招生原則,考生必須屬于招生計劃中所確定的縣(市、區)戶籍的2020年普通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小學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志愿從事農村小學教育事業,自愿報考定向師范生,且保證畢業后到定向縣(市、區)農村小學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心健康,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等相關標準體檢合格,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報讀三年制專科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高考總分要達到2020 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高職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二、招生錄取程序
(一)報名
符合報讀三年制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在高職高專提前批定向類志愿欄中填報河池學院的小學教育專業。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面試
1.面試主要對考生將來從事小學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條件、基本素質和潛能進行摸底考核。面試主要內容有:形體儀表、漢字硬筆書寫、語言表達、特長展示。
2.高中起點三年制的定向師范生面試,在提前批志愿填報結束后,由培養學校(河池學院)組織報考本校定向師范生的所有考生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在河池學院招生網上公布。
(三)錄取
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錄取。河池學院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計劃,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分地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同等分數的,優先錄取面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定向縣(市、區)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級市范圍內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見,對同意調劑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補足缺額。經在同一地級市內調劑錄取仍未能完成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志愿。
(五)簽訂協議
1.定向師范生入學前與河池學院和定向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
2.河池學院將《協議書》隨本校《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定向師范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協議書》,按河池學院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
(六)復查備案
定向師范生入校后,河池學院將進行復查工作。河池學院攜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錄取名單到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三、培養方式
(一)培養形式。農村小學教師實行全科培養,學歷為專科層次,高中起點專科層次學制為3年。河池學院按照教育廳制訂的定向培養小學全科教師課程設置指導意見,結合農村教育教學實際,圍繞培養“一專多能”、能夠承擔小學多門學科教學任務教師的目標,制訂相應的人才培養方案,加強教學管理,確保培養質量。
(二)學籍管理。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加強學籍動態管理,定向師范生第2學年結束,由河池學院對定向師范生進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師范專業就讀資格。
四、相關政策
(一)定向師范畢業生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后,由定向縣(市、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要求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后,由定向縣(市、區)按協議安排就業,在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教育6年以上。體檢不合格的定向師范畢業生,解除協議,退還給培養院校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重新擇業。
(二)定向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其他脫產學歷教育。畢業時不履行定向培養協議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和違約金。各地對服務期滿定向師范畢業生的學歷深造、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定向培養的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在安排國家和自治區各項獎助學金時,培養對象與同類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師范畢業生到教學崗位后,有關市、縣(市、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及時按規定辦理相關招聘錄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