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師范學院2020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院校名稱:遵義師范學院 院校代碼:4152010664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平安大道中段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在遵義師范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學院成立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長任組長的“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
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審查考生資格、統籌專業考試、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錄取及新生報到等工作,并處理“專升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三、招生對象
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2020年應屆畢業生,且截止2020年8月31日取得當年應屆普通專科畢業資格(獲得畢業證書),或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四、招生計劃
遵義師范學院2020年“專升本”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五、專業考試
1.專業考試由遵義師范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命題、考試、評卷)。有關專業課的考試科目、參考書籍和咨詢電話等有關內容請考生2020年6月30日后登錄遵義師范學院教務處網站、招生信息網及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平臺中進行查看:
教務處網站:http://www.jwc.dep.zyn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zync.edu.cn/zsxxw1/
微信公眾平臺:遵義師院招生辦公室(微信號:zysyzjc)
2.資格審查:報考遵義師范學院并“專升本”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請于2020年8月7日持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畢業院校證明、《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及準考證的原件(復印件)到遵義師范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負責審核考生是否取得當年應屆普通專科畢業資格(獲得畢業證書)和考生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招生專業的報考要求,如果考生未取得當年應屆普通專科畢業資格(獲得畢業證書)或畢業專業不符合遵義師范學院的報考要求,不得參加遵義師范學院的專業考試,所填報專業志愿無效。
3.專業考試時間:2020 年 8 月 8 日。
4.遵義師范學院根據招生專業對考生專業的基本要求和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以及參加各專業專業考試考生人數,分專業分科類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六、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遵義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遵義師范學院按合計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如果合計總分相同,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試成績再相同,理工類按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史類按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免試生錄取
(1)應屆專科畢業生按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和改進2020年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的意見》黔教函(2020)86號文件要求執行,
(2)退役軍人按《中共貴州省 省人民政府貴州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文件中專科生免試轉入本科學習有關要求執行。
4.已被錄取的考生,由遵義師范學院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
《省招委、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殘聯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號)規定執行。
5.為保證招生質量,在錄取過程中,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七、收費標準與資助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
學院有完善的“獎、貸、勤、減、免、補”學生資助體系,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八、畢業(學位)證書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內獲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遵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畢業證書, 并以此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遵義師范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九、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28927462 27586101
監督電話:0851―28926269
招生信息網:http://www.zync.edu.cn/zsxxw1/
十一、附則
本章程由遵義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