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師范大學202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伊犁師范大學。學校代碼(國標):10764。
第三條 學校地址:伊寧市解放西路448號,郵政編碼:835000。
第四條 學校性質:伊犁師范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伊犁師范大學是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民語言類學生增加一年漢語預科),??苹緦W制為三年。
第六條 伊犁師范大學招收的本科、??茖哟尉鶠槠胀ㄈ罩平虒W形式。
第七條 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伊犁師范大學與南京大學聯合培養的應用物理學專業(培養方向為凝聚態物理),在本科一批次錄取,學生在伊犁師范大學就讀,由伊犁師范大學負責學籍注冊,期間南京大學選派專業知識扎實,教學經驗豐富的骨干教師講授核心課程,其他課程由伊犁師范大學統籌安排,優秀學生可前往南京大學插班學習。畢業和學位的審核由伊犁師范大學和南京大學共同對學生進行考核。對通過雙方考核的學生,學校在教育部學信網備注欄中注明“該生為與南京大學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聯合考核通過”;對未通過考核的學生,其畢業資格相關事宜按照伊犁師范大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九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精神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每年招生期間由招生委員會主要成員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條 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紀委監察、各學院、有關行政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并定期調整,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還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加試
第十二條 伊犁師范大學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就業率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分語種、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批準,由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在當年《招生與考試》上。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獲得本?。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相關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報考舞蹈學專業的考生還須獲得我校藝術類相關專業??己细褡C(疆外考生獲得本省舞蹈學專業統考合格證即可)。舞蹈學、音樂學、美術學專業的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總分達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術科考試(??蓟蚪y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的比例(6∶4)折合成總分排序,擇優錄取”;音樂表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繪畫專業的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總分達到省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術科考試成績(統考)排序,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茖I文化課過線,統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新疆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總分達到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四章 新生錄取
第十五條 伊犁師范大學錄取批次按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第十六條 伊犁師范大學對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各類招生計劃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七條 伊犁師范大學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在此范圍內,由學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疆外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疆內完成。
第十八條 報考單科成績要求:
1.英語專業:普通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0分,單列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85分;
2.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6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50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0分、民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0分;
3.數學教育專業(??疲浩胀惪忌鷶祵W單科成績≥3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應用統計學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60分。
4.小學教育(培養方向為理科方向)專業:普通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45分,單列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雙語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35分。
第十九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ㄗ灾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照當地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除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生的公共外語課程為“大學俄語”外,其余專業學生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一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有特殊注明的專業外,伊犁師范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和緊缺人才培養計劃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規定政策執行。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要求各高校男女生招收比例相對平衡,2020年伊犁師范大學該計劃招生男女比例為4:6。
第二十三條 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
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第二十四條 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英語、俄語專業3800元/生·學年;體育類專業33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學年;文史類其他專業3100元/生·學年,理工類其他專業3500元/生·學年;本科兼招專業3500元/生·學年,與南京大學聯合培養學生執行伊犁師范大學收費標準。
??疲河⒄Z教育專業3500元/生·學年;體育類專業31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5500元/生·學年;文史類其他專業2900元/生·學年,理工類其他專業3300元/生·學年,??萍嬲袑I收3300元/生·學年(若自治區有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標準為主)。
第二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生處書面請假并附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15天。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民語言類考生進校后須進行一年預科。雙語類考生報到后參加學校組織的國語水平測試,達到學校規定要求的,進入相應專業學習,未達到要求的,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并由自治區財政統一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三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于2020年6月2日由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開始執行,后逐年修訂,由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伊犁師范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伊犁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99-8137391、8129389、8136136(傳真)
電子信箱:ylsdzs@sohu.com
通信地址:新疆伊寧市解放西路448號
郵 編:835000
招生咨詢QQ群:1002045961
學校網址:http://www.yl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y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