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0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047,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2年,隸屬于江蘇省教育廳,2015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驗收。2018年入選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歷年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保持在98 %以上,被譽為“江蘇商界的黃埔軍校”。學校按照“立足商貿、面向現代服務業”的辦學定位,不斷提高學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聚焦立德樹人,聚力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高職名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浙江、山東等24個省(自治區)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空中乘務專業報名條件:要求考生體貌端正、無傳染病史;女生身高1.58-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單眼裸視力0.7(含)以上( 環形視力表),無色盲、色弱;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晰,聽力正常;形體勻稱;無慢性病史;無犯罪史。考生的身高等個人數據信息以《考生體格檢查表》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等分代碼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對江蘇省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普通類專業我校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藝體類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考生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江蘇省控制線,同時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考生按“文化分+專業分”的總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專業分數高者優先。
對江蘇省外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以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安排專業。
第二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體育類專業 48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醫藥衛生類專業 6200元,
空中乘務專業 5300元,
海外本科直通車專業:8900元。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補、助、貸、減,免資助體系,制定了國家級、省級、校級、社會(企業)等多層次、多層面獎(助)制度。常年穩定提供3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工作;每年投入獎(助)資金達到1500萬元。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體系。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郵政編碼:211168
招生咨詢電話:(025)52710189、52710208 400-040-1156
招生傳真:52710208
電子信箱:jsjmzb@163.com.
招生監督電話:025-52710840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b.jvi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