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20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03,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南京新東郊 江蘇省句容市文昌東路19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是以涉農專業為特色的多學科、綜合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A檔)、是國家百所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是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比賽基地。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陜西、甘肅、新疆、貴州、內蒙古、寧夏、廣西、青海、江西、西藏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對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規則,進檔所有考生全部檢索結束后,沒有安排專業的考生如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其它未錄滿的專業。
第十九條 對于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條 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蘇價費[2014]136)文件執行,按學年收取費用,具體收費標準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財綜[2002]369號)。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每年2000-4000元/生,校內獎學金最高為3000元/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每人每年8000元,同時學院還通過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途徑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新東郊 江蘇省句容市文昌東路19號
郵政編碼:212400
招生咨詢電話:400-105-6166;(0511)87290888
招生傳真:(0511)87357756
招生監督電話:0511-87290708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w.jsaf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