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做好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維護學院的聲譽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勝利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316。
第五條 學院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二路504號。
第八條 學院基本情況
山東勝利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由中國石化集團勝利油田創建,東營市人民政府承接續辦,其前身為成立于1973年的國家重點中等專業學校--勝利石油學校和勝利油田衛生學校。
學院坐落于全國文明城市、中國百強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際濕地城市——山東省東營市。學院占地44.12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7.04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8951.54萬元;設有石油工程技術、油氣儲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物流管理、電子商務、電氣自動化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化工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藥學、護理、康復治療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等15個高職專業。
學院先后獲得“全國職工教育培訓優秀示范點”“全國優秀成人繼續教育院校”“中國企業先進教育單位百強”“全國職業指導與創新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油氣工程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山東省企業實習實訓基地”“山東省職業教育與創業教育先進學校”“東營市創業就業培訓基地”等多項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院錄取原則和工作方案,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確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十條 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招生與錄取工作,健全監督機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保證招生與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監督電話:0546-8551709。
第十一條 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與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審批下達的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學院招生計劃和專業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則在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與志愿相近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不限。學院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需改學英語。
第十七條 學院對各專業男女比例均不設限制。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下進行,錄取結果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通過學院招生咨詢電話、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規定執行。
(一)普通專業學費5000元(與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教育發展中心合作專業另外收取培訓費,培訓費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取),校企合作專業學費8800元。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二)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700元—1300元。
(三)學生個人生活費、書籍費等自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報到后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規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不滿1個月者按1個月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部分專業學生還可獲得由企業提供的專項獎學金,建立了獎、助、免、補等多種形式融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習期滿并考核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山東勝利職業學院。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勝利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勝利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一)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二路504號 郵編:257097
(二)學院網址:www.sdslvc.edu.cn
(三)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zs.sdslvc.cn
(四)招生聯系電話: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