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淄博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結合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淄博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淄博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009
第五條學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區聯通路西首郵編:255314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2002年
第八條基本情況
學院坐落于全國優秀旅游城市、齊文化發祥地、世界足球發源地、國家園林城市、工業名城—山東省淄博市。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職業高校。現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校優秀建設單位、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全國診改試點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獲得黃炎培職業教育獎。
目前,校園建成面積1979.8畝,建筑面積59萬平方米。有教職工1357人,其中正高級職稱71人,副高級職稱342人,博士50人,碩士668人。學院下設19個系(院),72個高職專業,全日制在校生23342人。建院以來,學院在教學、科研、內部管理等領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現有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人才、國家教學名師2人,二級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國家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1個,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國家名師工作室1個,國家級職業教育實訓基地4個,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3個,國家虛擬仿真實訓中心1個,國家協同中心2個,國家重點建設專業8個,國家骨干專業12個,國家級精品課程9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9門,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2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6項;有省級教學名師8人,省教書育人楷模1人,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名、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名,省青年技能名師3人,省高校十大師德標兵2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9個,省職教名師工作室2個,省品牌、特色專業11個,省級示范專業2個,省級精品課程85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1門,省級教學成果獎28項。學院先后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校園等國家、省、市級榮譽稱號。
★專業設置
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國際合作交流
學院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提升國際化辦學水平。與美國、法國、俄羅斯、澳大利亞、韓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喀麥隆、墨西哥等15個國家和地區的74所高校和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近3年來先后有700余名學生赴境外免學費交換學習、留學深造或實習就業,招收美國、法國、俄羅斯、韓國以及喀麥隆、阿爾及利亞、津巴布韋、孟加拉國、菲律賓、巴基斯坦、烏克蘭、哈薩克斯坦等國留學生500余人來院學習。設立了物流管理(中法合作)、動漫制作技術專業(中韓合作)、新能源汽車技術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單列招生代碼。
先后成立了淄博職業學院柬埔寨職業教育中心、泰國博仁大學—淄博職業學院東盟教育中心,對外交流與合作進一步增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淄博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淄博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淄博職業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信訪舉報電話: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招生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專業層次均為專科,學制均為三年,各省份招生專業參看各省考試院發布的填報志愿指南。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按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對于山東省高中畢業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的要求為合格。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不加試口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我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
(1)無違法違紀記錄;
(2)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健康;
(3)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無明顯的“O”型和“X”腿,無紋身;
(4)口齒清楚、普通話發音標準;
(5)無色盲、無色弱、無斜視;
(6)凈身高要求:
空勤方向(空姐、空少、安全員): 男生175cm-184cm,女生164cm-174cm;
地勤方向(國門迎賓、值機、安檢、托運、要客部):男生173 cm -185 cm,女生163 cm -174 cm;
商務外派、郵輪、高鐵方向:男生172 cm以上,女生162 cm以上。
第十八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在外省的錄取批次按照外省招辦的統一安排依次進行。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網站查詢。
1.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區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
2.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3.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執行相關省區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考試成績(有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參考綜合評價信息)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按照考生報考學校的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按“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能滿足某專業計劃要求,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以此類推。當考生無法錄取到所報考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6.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投檔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7.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8.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劃定錄取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9.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淄博職業學院2020級新生(除中外合作專業、校企合作專業以及聯合辦學外)學費收取執行學分制學費。
按照山東省發改委、財政廳下發《關于山東工藝美術學院等15所高等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事項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5 號】文件中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100元/學分)標準執行,基本學分數具體參照學院2020級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機電一體化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000元/年;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新能源汽車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物聯網應用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9000元/年;云計算技術與應用(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軟件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應用化工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000元/年;工程造價(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000元/年;建設工程管理(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000元/年;會計(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投資與理財(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000元/年;電子商務(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國際商務(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市場營銷(校企合作)收費標準7800元/年;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廣播影視節目制作(校企合作)收費標準9600元/年;空中乘務(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工藝美術品設計(校企合作)收費標準8800元/年。
動漫制作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8600元/年;物流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12000元/年;新能源汽車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12000元/年。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收費咨詢電話:0533-2348079住宿費按山東省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
自 2020 年起,對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退役軍人,執行國家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退役士兵單獨招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2 號)中的有關政策不再執行。
第二十一條退學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獎勵、助學政策
嚴格執行國家普通高校有關的獎勵、資助政策,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淄博職業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學生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一系列資助政策,特困新生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切實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資助,切實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圓滿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淄博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專業調整: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山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淄博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淄博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淄博新區聯通路西首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55314
學校網址:http://www.zbvc.edu.cn/
招生信息網: http://zb.zbvc.edu.cn/
電話:0533-2348111 2342033(傳真)
電子郵箱:zb@zb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