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山東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山東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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