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項_山東財經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六、其他事項
1.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學校設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開展,研究決定綜合評價招生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依法依規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具體工作。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電話:0531-88596235。
2.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的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95號)執行。
3.本章程經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招生辦公室解釋。
4.學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5.學校以往有關綜合評價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山東財經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6.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1-88525423、81793666、88596191;傳真:0531-81793555;郵箱:scdzsb@163.com;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s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