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_中國音樂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 編制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上 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 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學校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統一招生,不編制 分省招生計劃,文理兼招;《北京市拓展中小學教師來源的行動計劃(2018-2022 年)》的北京市師范生計劃只招收北京 市常住戶口考生。
第十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 編制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上 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 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學校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統一招生,不編制 分省招生計劃,文理兼招;《北京市拓展中小學教師來源的行動計劃(2018-2022 年)》的北京市師范生計劃只招收北京 市常住戶口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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