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菏澤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0】4號文件精神,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菏澤學院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菏澤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認真貫徹執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菏澤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菏澤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55
第六條 學校地址:菏澤市牡丹區大學路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體制、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校簡介:菏澤學院是2004年5月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本科院校。學校現占地1436畝。學校現建筑面積57.3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0.16億元,儀器設備總值1.6億元,館藏圖書211萬冊。學校開設本科專業63個,專科專業38個,涉及文學、歷史學、經濟學、法學、理學、工學、農學、教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學校現有教職工1531人,其中專任教師1047人;聘請校外教師118人。教師中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1人、教育部大學生物學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人、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首席專家2人、本科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山東省高校教學名師10人、優秀教學團隊3個。“海智專家”37名。
經過幾代學院人的不懈努力,學校初步實現了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發展,取得了突出成績,現為山東省教育廳與地方政府簽署協議共建的唯一一個本科高校,被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確定為“AI+智慧學習”共建人工智能學院項目試點學校,先后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花園式單位、山東省高校教學管理先進單位、山東省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獎、山東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山東省高校校園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平安校園、山東省高校綠化管理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和獎勵。
2017年12月,菏澤學院三次黨代會明確提出了學校“355”發展戰略:第一步,2018至2020年,初步搭建起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特色學科專業和科研平臺體系,為建成菏澤大學奠定堅實基礎;第二步,2021至2025年,部分專業和科研平臺建設水平位居省內同類院校前列;第三步,2026至2030年,辦學綜合實力居于省內同類院校前列,建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高職(專科)單獨招生政策,編報學校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一條 招生與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計劃、學制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及擬招計劃:
招生專業:戲曲表演專科專業,計劃30人。
第十四條 學制3年。
第五章 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
第十五條 考試科目
專業名稱 |
方向 |
考試形式 |
文化科測試內容 |
專業測試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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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 曲 表 演 |
戲曲演唱 |
文化課測試+專業測試 |
語文、數學 |
1. 戲曲唱腔、念白(自選劇目片段5—10分鐘) 2. 形體基本功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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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音樂伴奏 |
文化課測試+專業測試 |
語文、數學 |
1. 戲曲唱段伴奏音樂片段(5-10分鐘) 2. 戲曲曲牌演奏(5-10分鐘) |
第十六條 考試時間、方式和考試說明:
單獨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日進行。考試方式為網上考試,具體考試方案另行公告。
考試說明:考試內容為“演唱(演奏)技能+文化素質”,總分200分。由專業測試和文化課測試兩部分構成。其中,文化課測試(語文、數學綜合卷,分值分別是50分、50分)滿分100分;專業測試網上面試(戲曲唱腔、念白和戲曲音樂演奏各70分、形體基本功展示和戲曲曲牌演奏各30分),滿分100分。 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
第六章 報考條件及報名方式
第十七條 已通過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均有資格報考。
第十八條 報名方式:參加菏澤學院單獨招生的考生須于 2020 年5 月21 日— 24 日 , 在 省教 育 招 生 考 試 院 招 生 平 臺 ( 網 址 :http://wsbm.sdzk.cn/gzdz/)報名。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專業成績60分(含60分)為合格標準。專業成績合格者,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額滿為止。綜合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都相同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先后順序排序錄取。擬錄取名單在菏澤學院招生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由學校寄發。已被菏澤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八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菏澤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標準按照魯價費函〔2018〕72號文件執行,如有變動按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學金種類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
第二十三條 助學措施:學校設立“綠色通道”,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臨時困難救助、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社會救助和勤工助學等,幫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完成大學學業。
第九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菏澤學院采取考試、面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菏澤學院有權作出處理或清退決定。
第二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菏澤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菏澤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菏澤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或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大學路2269號
郵政編碼:274015
咨詢電話:(0530)5668117、5525742
學校網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菏澤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