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醫科大學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章程
廣西醫科大學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
畢業生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廣西教育廳、廣西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廣西醫科大學,部標代碼為10598,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三條學校校址為南寧市青秀區雙擁路22號,郵編:530021。
第四條廣西醫科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大學。本類型招生的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五條學歷證書說明:廣西醫科大學頒發的學歷證書中學校名稱為廣西醫科大學。
第六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貫徹“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是學校“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高職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第八條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是廣西醫科大學組織和實施“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高職階段)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九條廣西醫科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在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廣西醫科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廣西醫科大學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實施再監督和再檢查。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廣西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考生報考專業必須與中職專業對口,不允許填報非對口專業志愿。
第十三條招生對象
符合廣西醫科大學合作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參加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且報名成功。
(二)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及相關專業要求。
廣西醫科大學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報考的考生無色盲、色弱,同時從醫藥人才培養、就業工作崗位的特殊性考慮,對考生身體狀況提出以下要求:
1.根據醫藥類專業培養特點,建議肢體殘疾、行動不便以及面部有明顯缺陷的考生慎報廣西醫科大學專業。
2.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廣西醫科大學不予以錄取。
對體檢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廣西醫科大學概不錄取;同時,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共1100名,招生專業為護理專業。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對象為合作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廣西醫科大學給予合作中等職業學校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的招生名額少于1100人。
第十五條選拔辦法
(一)中職階段1-3學期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
符合廣西醫科大學合作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且中職階段第1-3學期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方能升入高職階段。
(二)中職階段5門主干課程測試成績合格并提交測試成績
符合廣西醫科大學合作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中職階段 5門主干課程(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生理學、藥物學基礎、護理學導論)測試成績合格并提交測試成績方能升入高職階段。
第十六條錄取程序
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將依據選拔辦法、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及專業發展需要于6月15日前完成招生選拔。錄取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必須為廣西醫科大學合作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2018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職試點班(中職階段)的中職學生,且中職階段第1-3學期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考生中職階段5門主干課程(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生理學、藥物學基礎、護理學導論)測試成績合格并提交測試成績;
(三)參加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且報名成功;
(四)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及相關專業要求。
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廣西醫科大學將按照廣西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備案和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被錄取入高職階段學習的學生由廣西醫科大學獨立編班,在廣西醫科大學合作的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各專業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最新批復的收費標準執行。部分學習必需品、生活用品為自愿購買,具體費用標準隨錄取通知書寄出。
第十九條學校概況、專業介紹和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請訪問廣西醫科大學網站。
第二十條廣西醫科大學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第二十一條監督機制
廣西醫科大學堅決執行國家及廣西招生考試院關于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與規定及辦法,整個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771-5358147。
第二十二條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雙擁路22號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530021
聯系電話:0771-5359031 (含傳真)
http://www.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廣西醫科大學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工作,由廣西醫科大學招生就業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