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建橋學院“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0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111號 | ||||||||||||||||||||||||||
三、招生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建橋學院的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建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上海建橋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網絡工程(雙語班)教學外語為日語,其他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13號)關于三校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建橋學院2020年三校生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測試辦法 | 一、三校生統一文化考試 5月30日、5月31日 二、職業技能測試 時間:2020年5月24日 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方竹路1177號 考試科目:
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內容、安排等詳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站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30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 二、上海建橋學院各專業只在參加本專業規定科目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中選拔錄取。 三、在市統一劃定的三門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依據總分高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 1、本科層次,按照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學校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五門課成績)的總分高低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時如遇總分相同,依次參考英語綜合能力(面試)、計算機基礎、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 2、專科層次,按照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學校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五門課成績)的總分高低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時如遇總分相同,依次參考英語綜合能力(面試)、計算機基礎、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 3、實行先本科錄取、后高職(專科)錄取的辦法。同時填報本科、高職(專科)志愿而又未被本科錄取的考生,與單報高職(專科)的考生等同,所填高職(專科)志愿均視為第一志愿。 四、凡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育廳〔2020〕3號文件)保送。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網絡工程(雙語班)專業30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空中乘務(航空服務)、護理專業15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住宿費標準 | 新改造裝修校舍4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建橋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清云獎學金、卓越獎學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上海建橋學院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建橋學院“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8137877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gench.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sb.gench.edu.cn 咨詢電話: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七、其他須知 | 未盡事宜詳見學校招生網站通知 | ||||||||||||||||||||||||||
溫馨提示:本欄目旨在傳遞更多信息,內容僅供初步參考,倘若涉及您的重大決策,建議查看官方網站或其它權威渠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