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根據《四川省2020年高職院校面向民族地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定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類面向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以下簡稱普通類“9+3”高職單招)。
一、實施原則
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招采取“文化+技能”的考試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免費教育計劃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原則上按藏區和大小涼山彝區“9+3”考生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90%分別下達。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應往屆“9+3”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網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5月6日8:00—8日17:00,登錄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在線(http://zsjyc.svtcc.edu.cn)“單獨招生”欄目,點擊“單獨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2.專業志愿設置:考生須結合自身情況選擇“藏區9+3類”或“彝區9+3類”填報,根據專業大類對口原則,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3.免試生資格初審: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須填寫并上傳《四川省2020年普通類“9+3”高職單招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以備資格審查。
4.網上繳費:報名表填寫完成后,考生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按提示網上繳納單招報名費(130元/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三)資格審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統一采集。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將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于2020年5月14日前在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在線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單招考試。
(四)準考證打印
通過審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及二代身份證原件于考試前一天到校熟悉考場。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參照《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命題,藏區和彝區考生分別命題,分別組織考試。
2.技能測試
學院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總分150分。
(1)考試形式:實踐操作。
(2)考試內容:考核各類別專業操作技能考綱,將于4月下旬在招生在線“單獨招生”欄目“單招方案”中公布。
2020年普通類“9+3”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暫定于2020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專業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東段208號)。
五、錄取
(一)考試成績
總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二)政考、身體素質合格,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的方式,即結合志愿填報情況,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藏彝區考生分別錄取,錄取比例均不低于參考人數的90%。對考生進行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德育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知識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三)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擬錄取考生名單于5月下旬學院招生在線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9+3”高職單招考試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和錄取分數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試錄取
參加普通類“9+3”高職單招的考生,在“9+3”學校就讀期間參加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國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以及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9+3”畢業生,可向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學習。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須在普通類“9+3”高職單招考試時間前向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擬免試錄取考生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單招考試。
六、工作進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4月14日前 |
公布普通類“9+3”單獨招生章程。 |
4月下旬 |
公布技能測試考綱大綱。 |
5月6日8:00 —8日17:00前 |
登錄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在線(http://zsjyc.svtcc.edu.cn)“單獨招生”欄目,點擊“單獨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
另行公布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1.考生熟悉考場(16:00—18:00)。 2.申請免試錄取考生,至招生就業處辦理現場確認手續(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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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試、專業技能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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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成績。如需復查成績,請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到招生就業處申請查詢,逾期不再受理,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將在受理2個工作日內就查詢結果進行電話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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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最低錄取控制線。 2.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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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前往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簽署放棄錄取資格聲明,逾期不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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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公示無異議擬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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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錄取通知書。 |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普通類“9+3”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普通類“9+3”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普通類“9+3”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院普通類“9+3”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職工,不得參與當年普通類“9+3”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參加報名和考試,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普通類“9+3”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普通類“9+3”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凡在普通類“9+3”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八、其他事宜
(一)往屆“9+3”畢業生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相關報名考試費用,應屆畢業生由各“9+3”學校在“9+3”專項就業工作經費中統一開支。
(二)普通類“9+3”高職單招錄取的學生在高校就讀期間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納入高職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三)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四)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愿意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于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簽署放棄錄取資格聲明,逾期不再辦理。
(五)新生注冊和復查。經學院普通類“9+3”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見原文 http://zsjyc.svtcc.edu.cn/Main/ArticleShow/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