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商學院春季考試招生錄取資格審核辦法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為提升應用型本科人才的培養質量,走特色發展之路,2020年上海商學院“工商管理”和“酒店管理”兩個市級應用型試點專業繼續實施春季招生。
鑒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為確保春季招生考試改革工作順利完成,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對填報上海商學院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在錄取期間,將對考生進行錄取資格審查,并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招生專業 |
學制 |
計劃數 |
工商管理 |
四年 |
35 |
酒店管理(國際酒店集團訂單班) |
四年 |
35 |
二、錄取資格審核條件
凡報考上海商學院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均視為通過錄取資格審核:
1.考生須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的報考條件規定。
2.應屆高三考生須取得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科目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全部合格成績。
3.考生須達到上海商學院入圍資格線。
4.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市教委、考試院文件及上海商學院《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三、監督保障機制
1.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春招組織管理。
2.學校招生監察小組,負責對春季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春季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