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章程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煙臺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為進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提供實用型人才。
第二條 組織保證
1、學院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成立單獨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明確責任,確定目標。
2、學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建立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3、選派政策性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責任心高、辦事講原則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4、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杜絕違紀事件發生。
第三條 學院全稱:煙臺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2396
第四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煙臺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濱海中路2018號。
第五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疲┰盒!?/p>
第六條學制:專科學制三年
第七條.招生計劃:單獨招生計劃1460人。招生類別及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招生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設備維護與管理、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建設工程管理、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國際商務、商務英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船舶工程技術、制冷與空調技術、通信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藝術設計、服裝服飾設計、學前教育、食品檢測技術、藥品生產技術等。
第九條 報考條件:已經參加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相應類別進行報考,報考我院藝術文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省美術統考??埔陨虾细褡C方可報考。
第十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報名工作3月23日開始,報名時間截止到4月10日下午三點,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登陸我院網站查詢并進行報名。報名時,考生必須按照相應類別,正確填寫14位考生號、身份證號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關信息。
3.考生于4月13日登錄我院網站查看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
第十一條 考試安排
1、準考證領?。?月14日—4月15日12點前,審核通過的考生到學院進行現場“信息確認”,領取準考證。
2、考試科目
夏季高考報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三門,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分值各100分,總時長120分鐘;職業能力測試(面試)一門,分值100分,考試時長10分鐘。
春季高考報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三門,包括語文、數學、專業理論基礎,分值各100分,總時長120分鐘;職業能力測試(面試)一門,分值100分,考試時長10分鐘。
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了解、興趣及專業基本知識等。
3、考試時間:
(1)4月16日上午9:00-11:00 綜合考試(筆試)
(2)4月16下午13:00開始 職業能力測試(面試)
第十二條 考試成績確定:考生考試成績由綜合考試及職業素養測試兩部分組成。且兩部分成績均以原始分呈現計入錄取總分。
第十三條 免試: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到學院網站下載2016年免試考生申請表并于4月9日前持相關材料到我校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
第十四條 告知:凡被我院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我院將在考生來校信息確認時明確告知考生,由考生簽字確認知曉并承諾錄取后不再參加統考及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及相關事宜
1、按專業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專業確定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報考人數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
3、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執行相關部委的有關規定。
4、公示擬錄取名單: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于4月21日—25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于4月26日上報并辦理錄取手續。
5、4月27日后我院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結果,公布正式錄取名單,適時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核查身份證、準考證、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在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制定的收費標準內執行。學費按學年度收取,理工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文法財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合作辦學類每生每學年8000元。
第十八條 退費規定:對于因各種原因中途退學的學生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實踐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十個月計算)。休學期間不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休學期滿后,按照隨讀年級相關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 畢業生待遇: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相同的待遇,畢業后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大專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申訴電話0535—6927369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煙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煙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4670
聯系電話:0535-6927062 6927063 6927111
傳真:0535-6927063
電子信箱:ytdd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