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七、錄取
(一)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基礎信息均采用省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文化成績與綜合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考生須參加文化和綜合/技能兩項考試,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
(二)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類別(普高類、中職類)劃定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文化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根據計劃性質分類投檔,上線人數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三)錄取規則
1、普高類專業:
每個考生可填報最多6個平行志愿。文化考試超過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文化成績與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成績優先原則平行投檔,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中職類專業:
技能測試內容相同的專業,每個考生最多可以填報6個專業志愿,文化考試超過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文化成績與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首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予以錄取。
(四)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報考不平衡,學校按照實際參考情況在計劃范圍內進行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的調整。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首頁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攜帶退檔書面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學校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再辦理。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學院在文化最低錄取控制線線上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替補。
(六)免試。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完成高考報名手續后可向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提出申請,由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考核,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職單招考試。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由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須在3月27日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報考院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七)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