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成都文理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報考指南)
五、錄取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一)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考生必須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后方具有錄取資格。學校根據考生總分情況劃定最低控制線。
3.普高類報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60%的比例相加為其成績總分。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其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考、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績總分(總分相同,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高低,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綜合能力測試成績,若文化總分和綜合能力成績都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出入選考生名單,經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為擬錄取考生名單。
4.中職類報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3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相加為其成績總分。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其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考、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績總分(總分相同,先依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考試成績,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出入選考生名單,經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為擬錄取考生名單。
5.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計劃類別和專業計劃不平衡,學校可按照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計劃類別和專業計劃。對服從專業調劑的未被錄取考生,可根據考生類別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單獨招生未完成計劃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6.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成都文理學院的高職單招考試。
(二)錄取公示
1.學校將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公示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具體寄發時間以學校招生網(http://zs.scnucas.com)公布信息為準)。
2.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間,愿意放棄錄取的考生,在指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攜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學校簽署放棄錄取的書面文件。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自愿申請放棄錄取,則在錄取最低控制線上未錄取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