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組織機構_四川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0年單招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相關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確定學院單獨招生規模;
2.研究制定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原則和相關工作細則;
3.決定學院的單獨招生計劃分配;
4.討論決定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其它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院單獨招生的招生與錄取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學院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教育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
2.負責學院生源情況的調研和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需求情況的預測。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分配的建議方案;
3.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與研究;
4.負責生源基地規劃和建設工作;
5.組織與實施單獨招生報名、信息核準、公示、錄取工作。
第八條 在單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院設立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舉報接待辦公室,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