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_山東交通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九條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山東省戶籍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考專升本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
3.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4.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5.應屆專科畢業生須通過畢業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或通過報考山東交通學院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退役士兵(含應往屆)均具有報考資格。
第十條 學校2020專升本招生專業及高校推薦考生計劃如下:
序號 |
校區 |
學科門類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1 |
長清校區 |
法學 |
法學 |
35 |
工學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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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65 |
||
工學 |
土木工程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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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
交通運輸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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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
工程管理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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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
市場營銷 |
65 |
||
經濟學 |
金融學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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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
英語 |
65 |
||
文學 |
俄語 |
35 |
||
文學 |
日語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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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威海校區 |
工學 |
航海與船舶類(含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各35人) |
105 |
經濟學 |
金融學(航運金融方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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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755 |
|||
備注: 1.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類)需符合《2020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及對應專業指導目錄》要求(見魯教學字[2020]1號)。 2.航海與船舶類高校推薦考生入校后,按專升本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學生意愿分班,班額(35人)錄滿即止。 3.已達到山東交通學院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合格標準的自薦考生,專升本統一考試成績達到同專業錄取標準的,由教育廳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
第十一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計劃通過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0]1號),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山東交通學院報考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山東交通學院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錄取。
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專升本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屆時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十四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等三部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