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_濟寧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濟寧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7-3196022。
第十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濟寧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37-319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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