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相關解讀
Q: 今年上政春招有什么新變化?
A:上海政法學院在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中,是有變又不變。不變的是招生計劃仍然為40人,并且仍然聚焦于法學專業;變化的是,2019年招收法學兩個法學專業方向(其中國際經濟法方向招生計劃為32名),2020年僅招收一個專業,即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隸屬國際法學院。
Q:上政為什么在春考中招收法學專業?
A:總體考慮,學校的辦學定位是: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實、開拓創新”的校訓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新發展之路,努力培養德法兼修、全面發展,具有寬厚基礎、實踐能力、創新思維和全球視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學為主干,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努力創建具有鮮明政法特色的一流應用型大學。
具體考慮,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作為一所具有鮮明特色的政法類院校,上海政法學院法學學科是上海市一流學科、高原學科和學校的主干學科,也是綜合實力和辦學水平較強較高的學科,學校同時擁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兩個培養基地,因此,聚焦于法學專業既符合上海市春季考試招生試點工作的精神,也能體現上海政法學院的辦學特色,又能適應喜歡法學專業并有志于今后從事法律職業廣大考生的需要;二是招生專業側重于涉外,這不僅體現了上海政法學院加快推進國際化戰略進程,致力于通過春季高考這種人才選拔模式,探索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具有法治精神、創新思維、全球視野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復合應用型人才的辦學理念,而且,也期望通過自主測試這種綜合選拔的模式,招收到英語應用能力較強的優秀學生,從而為今后培養涉外、復合型的高端法律人才夯實基礎。所以,在上海政法學院春季招生的自主測試環節中專門設置了英語應用能力的測試內容;三是以往在上海秋季高考中,法學專業組受到不少優秀考生的青睞,2019年秋季招生錄取中法學專業組二(包含國際經濟法方向)錄取最低分為498分、錄取平均分為502.6分,是上海政法學院錄取分數較高的專業;四是法學是專業性、應用性較強,并對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的專業,畢業生今后有相當一部分面向司法、執法領域和法律服務市場就業,而春季招生“見分+見人+見材料”(即統一文化考試+學校自主測試+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材料)的多元評價、綜合選拔模式,有利于上海政法學院圍繞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方向,通過考查考生學科特長基礎,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選拔到適應上海政法學院人才培養目標的優秀學生。
Q:這幾年春考錄取的學生有什么特點?
A:上海政法學院對近五年來春招錄取學生從思想品德表現、學業成績、綜合能力、師生評價和自我表現等維度進行了跟蹤調查,根據調查分析結果來看,學生總體表現、學業成績在同年級中處于良好水平,學生擔任校、院級的團學干部、社團骨干以及獲得各類獎勵、榮譽稱號的人數較多,參與社會實踐、公益、學術、文化體育活動等綜合素質能力都很強,他們在服務、實踐中學習、成長。這不僅反映了學校通過探索招錄選拔改革,招收的春招學生在學業上、綜合素質等方面都比較優秀,而且在人才培養過程中不斷優化培養模式,提高培養質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Q:簡要介紹一下春招的國際經濟法專業?該專業有哪些優勢?
A:國際法學院于2015年起已連續五年招收上海春季高考的學生。2015年20名、2016年31名,2017年40名,2018年30名,2019年32名。
國際經濟法專業旨在培養更多與國際接軌的法律人才,通過相關法律,調整和解決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等問題。
國際經濟法專業培養能夠系統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國際貿易、投資、金融規則以及與國際經濟相關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具有理論分析、運用能力和創新精神,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涉外經濟法律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質法律專門人才。歷年來,該專業成為同學們最為喜愛的法學專業之一。
該專業具有以下十個方面的優勢:
一是,該專業所在的國際法學院的學科特色和優勢在于國際私法、國際商事仲裁、國際稅法、上合組織國際法治、涉外民商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
二是,該學科帶頭人是校長劉曉紅教授,她是國際法領域的著名專家;同時,為了加強產學研合作,突出復合型、應用型、外向型的特色,學校聘請了具有海外留學博士背景、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徐國建教授為國際法學院特聘院長,強化理論與實踐應用相結合、國內與海外資源相融合。另外,學院擁有一支綜合實力較強、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并形成合理梯隊的優秀師資隊伍。
三是,經過十多年的建設,依托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學校國際法學科迅速發展壯大,在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等領域作出了開拓性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學術成果,為我國對外交往、經濟建設和社會服務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在學生培養方面,國際法學院積極鼓勵學生通過參加全球性國際商事法律模擬辯論賽以實現自我鍛煉和提高。旨在為國際經濟法專業的學生提供一個走上國際舞臺和國內外頂尖法律人才交流學習、同場競技的機會,激發學生的潛力,提升學生運用國際法知識進行實踐活動的能力,為培養中國國際商事爭端解決領域的人才助力。
五是,為了增強本專業學生的社會競爭力,架起學生與社會溝通的橋梁,學院建立了班級校外導師制度,聘請實務部門專業人士作為導師,構建“一對一”職業導師制長效機制,即一名專業司法人員對應一個新生班級,對學生的職業生涯規劃有系統性、長效性的指導。
六是,國際法學院先后與美、英、捷克、瑞典、加拿大等國家以及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等地區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2012年,學院承擔了上海市教委批準的上海市涉外卓越人才培養基地的任務,有相當部分的學生赴美、英、捷克等國外大學法學院或商學院進行短期或一年以上的交換學習,開拓了國際視野,為今后的涉外法律職業的選擇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與英國利茲大學和美國華盛頓圣路易斯大學合作的3+1項目和碩士研究生項目受到了學校和學生的普遍歡迎與認可。
七是,海外見習項目深受好評。為了拓寬學生們的國際視野,每年寒暑假都會有海外交流項目供同學選擇。比如,暑期赴捷克共和國布拉格法律服務機構海外見習項目,它是由捷克排名第一的布拉格查爾斯大學社會科學系經濟研究所官方授權的國際商務交流項目,項目包括暑期課程和暑期見習兩部分,依托布拉格查爾斯大學深厚的理論學習優勢,結合法律實務專業培訓,旨在提高學生國際貿易法律實踐應用水平。近年來學生海外交流項目層次不斷提升,2018、2019年學校連續兩年獲“上海市高校學生赴國際組織實習項目”資助,資助人數和資助金額都位居入選上海10所和9所高校前列。其中,選派學生參與“高大上”的國際組織實習項目,目前包括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地區辦事處、國際商會北亞地區辦事處和上海合作組織等。
八是,面向國內法律實踐部門,提供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公證、“三資”企業等系統的實習工作,能讓同學們在假期中找到定位,豐富工作實習經驗,增強國際經濟法專業學生的競爭力。
九是,校內轉專業的未來不是夢。通過春季招考進入國際經濟法專業的學生,根據自愿申請以及學生平均學分績點等條件,可以通過面向全校法學專業同一年級學生的中期面試選拔機制進入國際法學院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學習,已獲得的學分可以計入總學分。同時,也可以參加轉專業面試,選擇進入上海政法學院的本人喜歡+適合的其他專業學習。
十是,尤其最為獨特而重要的,是上海政法學院還具有國家級重大戰略項目平臺,擁有著卓越的國際化、高端性、綜合性資源優勢,為培養復合型、應用型、外向型的高端法律人才提供了厚實的基礎。即:2013年9月13日,(…)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愿意利用這一平臺為其他成員國培養司法人才。2014年、2015年和2018年,習主席又分別在上合組織杜尚別峰會、烏法峰會、青島峰會上強調了中方要依托中國-上合基地,為成員國培訓司法人才。2017年,中國-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學校充分發揮中國-上合基地的培訓、智庫和論壇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國-上合基地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務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圓滿完成了數十期對外培訓任務。先后獲批最高人民法院 “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上海合作組織檢察官培訓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律服務委員會中方籌備辦公室、司法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教育部批準備案建設的區域和國別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上海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臺。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上海合作組織研究院和“一帶一路”安全研究院為CTTI(中國智庫索引)來源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