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城市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二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以及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鄭州城市職業學院2019年將實施高職擴招第二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簡稱為“高職擴招二次單招”,以下同)。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城市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擴招第二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城市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4235
第九條 河南省招生代碼:6295
第十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新密市
第十一條 辦學特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規律,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專業建設為核心,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生產育人。圍繞一個中心——以中原經濟區建設需求為中心;注重二個加強——加強學院內涵、加強學校社會服務能力;完成三個建設——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實訓建設;實現學院的質量、結構、規模、效益協調發展,實現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個性協調發展。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成立擴招單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下設招生錄取組、命題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等。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擴招單招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擴招單招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擴招單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志愿填報時間、網址
第十四條 2019年高職擴招二次單招志愿填報一律在網上進行,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
第十五條 填報網址http://pzwb.heao.gov.cn,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
第五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二次單招計劃為900人,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 |
學費 |
|||||
彈性學制 |
全日制 |
|||||||
A |
B |
C |
A |
B |
C |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 |
30 |
3 |
3 |
5 |
2 |
2 |
7600元/學年 |
工程造價 |
3 |
50 |
3 |
6 |
5 |
2 |
6 |
7600元/學年 |
應用電子技術 |
3 |
50 |
3 |
6 |
5 |
2 |
3 |
7600元/學年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30 |
3 |
6 |
5 |
2 |
3 |
7600元/學年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 |
50 |
3 |
6 |
5 |
2 |
6 |
7600元/學年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50 |
3 |
6 |
|
|
|
7600元/學年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3 |
50 |
3 |
6 |
|
2 |
3 |
7600元/學年 |
會計 |
3 |
50 |
3 |
10 |
5 |
2 |
10 |
7600元/學年 |
電子商務 |
3 |
50 |
3 |
10 |
5 |
2 |
10 |
7600元/學年 |
物流管理 |
3 |
50 |
3 |
6 |
5 |
2 |
6 |
7600元/學年 |
酒店管理 |
3 |
50 |
3 |
6 |
5 |
2 |
5 |
7600元/學年 |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 |
3 |
30 |
3 |
6 |
5 |
2 |
2 |
7600元/學年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50 |
3 |
6 |
5 |
2 |
6 |
7600元/學年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3 |
30 |
3 |
5 |
5 |
2 |
2 |
7600元/學年 |
第六章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招生對象
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報名和高職擴招補報名,但未被高校錄取的考生。
第十七條 考試時間、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對報考全日制培養形式的考生,考核由文化知識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對報考彈性學制培養形式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組織相應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1、根據省教育廳統一安排,高職擴招二次單招考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
2、對報考全日制培養形式的考生,采取“文化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①文化知識考試于11月23日上午8:00—10:00舉行。采取筆試形式,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一份試卷,總分20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50分、英語50分)。
②職業技能測試于11月23日上午10:40—12:10舉行。采取“面試+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
3、對于報考彈性學制培養形式的考生,采取“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于11月23日上午8:00—10:00舉行。按照第一志愿填報專業所屬的專業大類進行筆試,分裝配制造大類、土木建筑大類、財經商貿大類、電子信息大類、文化教育旅游大類等5個大類進行筆試,試卷滿分300分。
第十八條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符合《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的學生相關錄取程序嚴格按照教育廳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報考全日制培養形式的考生根據文化知識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總和,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報考彈性學制培養形式的考生根據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院擴招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已被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擴招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
第二十一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二十二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被錄取的普通類考生學費為7600元/生·年,藝術類考生學費為8600元/生·年,住宿費為1400-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獎貸學金設置:鄭州城市職業學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院提供的困難補助。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五條 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鄭州城市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鄭州城市職業學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院地址:鄭州·新密市溱水路西段618號
郵政編碼:452370
學院網址:www.zcu.edu.cn
咨詢電話:0371-6850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