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代碼:12861。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機電類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秉承“服務浙江制造”的辦學傳統,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與發展,目前已成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建設院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教育部53所“國家高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項目”院校之一,是“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有留學生及港澳臺招生資格高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高校,浙江省先進制造業緊缺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招生共計50名,具體如下:
第四章 報名
第五條報名
一、報名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2019 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詳細報考條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8〕93號)精神執行。2019 年在各類招生考試中已被各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信息網上輸入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
三、志愿填報
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四、信息確認
所有已完成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的考生,根據招生院校規定時間到所填報的第一志愿學校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等手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第五章 繳費
第六條 繳費標準:根據《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8〕32號)文件要求,報名費140元/人。
第七條 繳費時間:11月3日9:00—11:00
第八條 繳費方式:現場繳費(支付寶或銀行卡)。
第九條 逾期不予受理繳費事宜,不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將無法進入后續流程。
第六章 現場確認
第十條已完成繳費的考生具有現場確認資格
一、確認時間:11月3日9:00—11:00
二、確認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三、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二)高中階段畢業證或同等學歷相關證書
(三)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領取閱讀并簽字)
四、考生提交完整材料后簽字,領取準考證。未經現場確認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報名材料和報名費不退。
第七章 綜合測試
第十一條
一、考試時間:11月3日13:30-16:00。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測試對象:凡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需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于我院第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我院承認第一志愿測試院校的成績。
三、考試形式及內容:筆試,《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
第八章 錄取
第十二條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 各專業的錄取人數確定方法
注:1.“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指該專業參加考試人數。
2.最終計算數量的小數位四舍五入。
第十四條 考生錄取
一、考生錄取總分=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
二、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根據第十三條的規則確定錄取名單。
第十五條 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http://jdzsw.xihuju.com)公示。
第十六條體檢
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具體項目及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根據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要求:無。(學院所有專業的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八條 被錄取的新生,應按學院規定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開學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九章培養模式
第十九條 對擴招學生采取靈活多元的培養模式。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學院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結合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實際,彈性學制,方便就學、靈活多元的教學模式,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二十條“獎貸助補免”按照國家、省、市、學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與普通高考生源學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條學院不安排住宿。
第十章招生進程
第二十二條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一、報名:10月8日—10月31日
二、繳費時間:11月3日9:00—11:00
三、現場確認:11月3日9:00—11:00
四、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11月3日13:30-16:00
五、錄取名單公示:考試后一周內在招生網公示
注:招生進程可能會有所調整,請密切關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的相關公告
第十一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令,考生應誠信參考,不得弄虛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五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六條 咨詢電話: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七條 監督電話: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八條 招生網址:http://jdzsw.xihuju.com
第二十九條 招生:機電招生
第三十條 聯系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