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單招工作實施方案
信陽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單招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19〕417號)、《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工作的通知》(教辦職成〔2019〕40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60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擴招單招工作規范、公正和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擴招單招工作堅持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的領導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實行“招考分離”,規范考試與錄取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領導機構與工作職責
為保證擴招單招工作平穩、安全、順利進行,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擴招單招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2019年擴招單招工作辦公室,全面統籌安排考務工作和錄取工作。
三、考試方式與時間安排
1、考試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者職業技能考試。對中職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考試,滿分300分;對非中職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等)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300分。
2、時間安排
日 期 |
工作安排 |
責任部門 |
9月12日-13日 |
下載、整理考生信息,建立數據庫,發送給相關院部 |
招辦 |
9月20日 |
下午15:30至18:00,考生到所報考的院部領取準考證、看考場 |
各院部、教務處等相關部門 |
9月21日 |
擴招單招考試 |
教務處、相關院部、紀委等部門 |
9月21日 |
下午16點前,教務處匯總成績,與招辦交接 |
教務處、招辦、紀委 |
9月22日 |
擴招單招預錄取 |
招辦、紀委 |
9月23日 |
預錄取名單提交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 |
招辦 |
9月23日-27日 |
預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
招辦 |
9月28日 |
預錄取考生信息上傳河南省招辦審核 |
招辦 |
9月29日 |
寄發考生錄取通知書 |
招辦 |
四、錄取規則
1、錄取規則:在河南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主錄取。各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信陽職業技術學院確定錄取名單后,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五天,同時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2、免試入學: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向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書面免試申請,由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免試錄取程序要求,予以免試錄取。
3、體檢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保障措施
1、人員保障。為了提高信陽職業技術學院擴招單招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抽調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管理人員參與擴招單招工作。
2、制度保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教學〔2016〕8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教學〔2017〕476號)要求,嚴格擴招單招工作程序,切實規范考試報名、招生宣傳、命題、考試、閱卷、錄取和公示行為,確保考試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3、責任追究。為優化生源質量,學校監督監察小組對擴招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質詢和檢查,保證擴招單招的嚴肅性和考生的正當權益,追究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考《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