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第二批)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威海職業學院2019年第二批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威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威海職業學院第二批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威海職業學院第二批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威海職業學院第二批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6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威海職業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學校發展目標定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立足中心市區,服務全域威海;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贏合作;理論實訓一體,實習就業聯動;人員分類管理,教師多崗多能;實用管用好用,教學科研并重;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發展”的辦學定位,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全力推進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大力推進轉型發展。
第九條 學科專業定位:堅持以服務區域發展為己任,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對焦企業轉型升級需求,不斷優化專業設置,課程建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邁出新步伐。特別是適應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中韓自貿區建設的新機遇,在不斷強化機電、信息類專業的同時,造船、經管類專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建成了船舶與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10個專業群,57個高職教育專業。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威海職業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威海職業學院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二條 威海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2019年面向省內第二批單獨招生設置7個專業,365名招生計劃,具體專業及各類別招生計劃見下表。
2019年第二批單獨招生計劃表
注:此計劃表中專業均為文史和理工兼收。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語語種。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條 第二批單獨招生考試,招生對象分為A、B、C三個類別,單列招生計劃、分類別招生。其中,A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B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退役軍人;C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B類、C類。
報考條件: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所有報考對象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以及身體健康。(注: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
第十七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單招試點院校。
第十八條 報名考試費:120元
第十九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首次志愿,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征集志愿,9月12日(8:00—20:00)
繳費時間: 8月14日—15日(每天9:00—20:00)
(二)報名方式:考生采用網絡報名,考生通過登陸威海職業學院官方網站(www.weihaicollege.com)或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的官方報名平臺(http://wsbm.sdzk.cn/gzdz)進行報名。
報名成功的考生登陸威海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繳納考試報名費,具體繳費流程詳見威海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的通知。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8月24日—25日(每天9:00—20:00)
通過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方可在指定的時間段,登陸威海職業學院官方網站打印準考證。
第二十條 考試科目及形式
(一)A類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
1. 文化素質測試(筆試)試題總分320分,內容涵蓋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基礎知識。
2.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總分430分,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認知與了解,對專業的興趣、認同感和目標定位,以及考生的職業發展潛力。
(二)B類、C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威海職業學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總分750分,包括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依據測試成績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8月27日(9:00-17:00)
A類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筆試)考試時間:9:00-10:20
A類考生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考試時間:11:00開始
B類、C類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考試時間:11:00開始
第二十二條 考試成績確定
(一)A類考生考試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為二者之和。
(二)B類、C類考生考試成績為其參加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
第二十三條 命題、考試與評卷
文化素質測試(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均由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命題、閱卷和評分。試題命制、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上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實施細則》組織考試。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院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分標準,并依據標準評卷,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四條 第二批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由威海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各專業根據考生成績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低于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分專業、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出現同分情況,順延錄取。
(三)A、B、C三個類別,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四)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后,對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威海職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五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各專業學費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的,學校依照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一年按10個月計算)。
第二十八條 山東省內學生實行學生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威海職業學院除了采取了針對特困生的學費減免措施之外,專門制定《學生勤工儉學管理辦法》,為部分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普通文理科考生、高考特長生等優秀學生有獎勵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院級精英獎學金、院級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按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第三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威海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威海職業學院第二批單獨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郵政編碼:264210
傳 真:0631-5711165
學校網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
第三十五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631-5710139,郵箱:jw5710139@163.com。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威海職業學院普通高職第二批單獨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威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威海職業學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