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第九章 附則)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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