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簡章(六、待遇和就業)
六、待遇和就業
1、凡陜西省西安市九區四縣以外的學生戶籍在入校報到時采取自愿遷移。凡陜西省西安市九區四縣以內的學生戶籍在入校報到時,按西安市戶籍管理規定一律不予遷移。
2、我院在校學生按照有關規定已納入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門診治療意外傷害、門診特殊病種、門診慢性病、門診危重病種、住院醫療報銷。
3、學生學習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
4、學生在校期間通過學校指導還可參加相應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的職業上崗證書,資格證書及各種等級證書,為學生畢業后繼續升學和就業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
5、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大學生就業的政策,我院保證為每位畢業生提供負責的雙向選擇機會,對品學兼優的優秀畢業生將優先推薦就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