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陽音樂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要求(校本部)
一、音樂學系
報考要求:報考音樂學(五年制)專業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提交 1 篇約 2000 字的音樂 論文(一式七份)。
初試:1.筆試:音樂學基礎常識(中國傳統音樂、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
2.面試 (綜合測試):①論文陳述與問答(已提交的 2000 字論文);②樂器演奏:中、外樂曲或練 習曲一首;③演唱:自選民歌、戲曲或曲藝片段一首。
復試:1.命題作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文;2.名曲聽辨(筆試):中國傳統音樂、中國 近現代音樂、西方音樂經典片段;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參考書目:《民族音樂概論》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歐洲 音樂史》張洪島主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中國音樂通史》梁茂春 陳秉義主編 中央音樂學 院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五年制)
報考要求:報考作曲專業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聲樂作品(帶鋼琴伴奏)及鋼琴作品各一首(樂譜形式,一式七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低音聲部配和聲(各一題);
2.歌曲與旋律寫作: ①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 ②將指定的動機或音組發展成為一定 曲式規模的單聲部樂曲。
復試:1.器樂曲寫作:將指定的動機發展成為一定曲式規模的鋼琴曲;2.綜合測試:① 鋼琴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相當于車爾尼 740 程度及以上) ②鋼琴視奏 ③對報名時 所提交的作品進行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二)影視音樂創作
報考要求:報考影視音樂創作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不同風格的 聲樂作品兩首(可不帶鋼琴伴奏,樂譜形式,一式七份)及 MIDI 音樂作品一首(樂曲風格 不限,須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響一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 譜曲(不帶鋼琴伴奏)。
復試:1.為指定的視頻畫面(1分鐘左右)制作出符合畫面情景的配樂。要求:運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軟件,按考試要求與提示,應用指定的音源(不少于5種音色)進行創作;2.綜合測試:①音響評鑒 ②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③針對復試中視頻畫面的配樂及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進行講解與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三)電子音樂
報考要求:報考電子音樂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聲樂作品一首(帶鋼琴伴奏,樂譜形式,一式七份)、以聲音為基礎載體的作品一首(須體現聲音原型、變形、 宏觀結構等基本創作技巧,時間長度不少于3分鐘,須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CD 音響一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 譜曲(不帶鋼琴伴奏)。
復試:1.①MIDI 基本常識筆試(參考書目:《計算機音樂教程》第 21 章內容 [美]柯 蒂斯·羅茲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11 年 5 月第 1 版) ②根據指定的聲音素材在計算機上創作出一首完整的以聲音為基礎載體的作品,要求:運用 Sonar6、Cubase3、Nuendo3、Protools9、Logic8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頻音序軟件,按考試要求與提示,應用指定的音頻變形技巧(不少于3種變形)進行創作;2.綜合測試:①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②按要求對報名時所提交的電子音樂作品進行現場編輯與問答;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四)視唱練耳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3.專業筆試:聽覺分析及聽寫內容①和弦:四種三和弦原、轉位; 四種七和弦原、轉位;單譜表及鋼琴譜表四聲部各排列形式;②和弦連接:三個升、降號以各調,含D7、SII7、DVII7 及 DD7、DDVII7 原、轉位和弦;單譜表及鋼琴譜表四聲部各排列形式;③單聲部旋律:三個升、降號以內各大、小調或民族調式;④二聲部旋律:三個升、 降號以內各大、小調或民族調式鋼琴譜表;⑤節奏:2/4、 3/4、 4/4、 6/8 拍。
復試:專業面試:1.單聲部視唱 2首(視譜即唱,固定唱名法);2.帶伴奏的單聲部視唱彈唱1首(給適量時間準備,固定唱名法);3.鋼琴演奏: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 299 程 度及以上)、樂曲及復調樂曲(相當于巴赫二部、三部創意曲程度)各一首;4.專業相關知識問答;5.基本樂理筆試。
(五)流行音樂作曲
報考要求:報考流行音樂作曲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一部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樂譜與一部器樂作品樂譜(一式七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與基本常識:①為指定歌詞譜曲②基本常識(流行與爵士樂隊樂器法等)③歌曲分析(調式、主題發展手法、旋律線特征等)。
復試:1.器樂寫作與樂曲分析:(指定以下項目中的部分項目進行考試)①將指定音樂片段發展為一定曲式規模的鋼琴曲或為指定歌曲配鋼琴伴奏②將指定旋律片段發展為一定 曲式規模的單聲部樂曲③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分析(和弦、結構及寫作特點);
2.綜合測試:
①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②視奏測試 ③ 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六)指揮(樂隊指揮)
報考要求:報考樂隊指揮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印刷版(復印件)專業初試考試曲目的音響資料(CD 一份)及樂隊總譜(一式七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指揮交響序曲一首或交響曲的一個樂章。
復試:1.視譜指揮指定的曲目;2.鋼琴演奏:①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 740 程度及以上)、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回旋曲等)與復調樂曲(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鋼琴視奏;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初、復試時,考生應自備 CD 音響資料或自帶雙鋼琴伴奏人員。
(七)指揮(合唱指揮)
報考要求:報考合唱指揮的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時須提交初試考試曲目樂譜或總譜(一式七份),樂隊曲目須另提交雙鋼琴縮譜(一式七份),所有樂譜必須是清晰、準確的出版或 打印樂譜。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指揮兩首樂曲(樂隊及合唱作品均可)。 復試:1.鋼琴演奏: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 740 程度及以上)、樂曲及復調樂曲(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各一首;2.專業素質測試:①單旋律視唱(四個升、降號以內) ② 多聲部視(彈)唱(相當于巴赫眾贊歌程度)二聲部節奏測試;3.聲樂演唱:自選中外藝術 歌曲一首;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初、復試時,考生應自備 CD 音響資料或自帶雙鋼琴伴奏人員。
三、聲樂系/胡明健聲樂專家組
初試:演唱自選歌曲兩首(須自帶鋼琴伴奏人員,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復試:1.演唱自選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歌曲兩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國作品須用原文演唱,詠嘆調不可移調,須自帶鋼琴伴奏人員,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2.有表情地 朗誦(自備散文、詩歌、寓言故事、戲劇影視人物獨白均可,1 分鐘以內);3.基本樂理、 聽音筆試。
四、民族聲樂系
初試:演唱自選中國歌曲兩首(須自帶鋼琴伴奏人員,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復試:1.演唱自選不同于初試內容的中國歌曲兩首(須自帶鋼琴伴奏人員,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2.有表情地朗誦(自備散文、詩歌、寓言故事、戲劇影視人物獨白均 可,1 分鐘以內);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五、鋼琴系
(一)鋼琴
初試:1.音階、琶音、屬七、減七琶音(調性任選);2.練習曲兩首(其中一首必須是 肖邦練習曲,除 Op.10 No.3 No.6 Op.25 No.7 以外);3.古典奏鳴曲式快板樂章(海頓、莫 扎特、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復試:1.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聲部程度及以上);2.中、大型樂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紀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二)手風琴
初試:1.音階、琶音(調性任選);2.練習曲一首(肖邦練習曲程度);3.大型樂曲一首。 復試:1.復調:三聲部以上作品一首;2.不同于初試內容的大型樂曲一首;3.基本樂理、 聽音筆試。
六、電子琴系
初試:1.音階、琶音;2.練習曲一首(車爾尼 740 程度及以上)或快速樂曲一首(參照標準:電子管風琴作品《旋轉木馬》程度及以上);3.中型樂曲一首。
復試:1.復調作品(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及以上)、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樂曲各一首;2. 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考場提供用琴型號 EL-900、ELS-02C。
七、管弦系
(一)管樂
初試:1.音階、琶音(兩個八度音域以上,包括連音、斷音奏法);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相應程度樂曲一首)。
復試:1.不同于初試內容的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相應程度樂曲一首); 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二)弦樂
初試:1.音階、琶音(三個八度音域以上)、雙音(三、六、八度);2.練習曲一首(中 等程度及以上);3.巴赫無伴奏作品一個樂章。
復試:1.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三)古典打擊樂
初試:1.音階、琶音(兩個八度以上);2.小鼓練習曲一首,包括滾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3.馬林巴或木琴: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復試:1.小鼓和馬林巴(或其他鍵盤打擊樂器)演奏相當于協奏曲程度的樂曲各一首; 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四)古典吉他
初試:1.常用大、小調音階、琶音(兩個八度以上);2.巴利奧斯和維拉·羅伯斯練習曲自選一首(高級練習曲);3.中等程度及以上樂曲一首。
復試:1.輪指樂曲一首;2.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3.視奏測試;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五)豎 琴
初試:1.音階及琶音;2.中等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3.巴洛克時期或古典時期樂曲一首。
復試:1.浪漫時期樂曲一首;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管弦系各專門化初、復試均不用伴奏。
八、民樂系
初試: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復試:1.不同于初試內容的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視奏測試(用
五線譜演奏,兩升兩降以內);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民樂系各專門化初、復試均不用伴奏。
九、音樂教育系
招收報考音樂學(四年制)專業的考生。 初試:1.演唱: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時間不超過 5 分鐘;美聲、民族聲樂唱法考試時須
自帶鋼琴伴奏人員,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流行唱法須自帶 CD 格式伴奏音樂); 2.器樂演奏:中等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時間不超過 5 分鐘)。
復試:1.演唱:演唱自選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試);2.朗誦(自備散 文、詩歌、寓言故事、戲劇影視人物獨白均可,1 分鐘以內);3.器樂演奏:中等程度及以 上的樂曲一首(中、外樂曲均可,時間不超過 5 分鐘);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報考校本部音樂教育系、大連分院音樂教育系、藝術學院基礎音樂教育系的考生,演唱須為美聲或民族聲樂唱法,器樂演奏須為鋼琴演奏;報考藝術學院聲樂教育系、民族 聲樂教育系、流行聲樂教育系的考生,器樂演奏須為鋼琴演奏。
十、流行音樂系
(一)流行音樂演唱
初試:演唱自選歌曲兩首(自備伴奏音樂,U 盤或 MP3)。 復試:1.演唱:演唱不同于初試內容的自選歌曲兩首(自備伴奏音樂,U 盤或 MP3);2.朗誦:有表情地朗誦(自備散文、詩歌、寓言故事、戲劇影視人物獨白均可,1 分鐘以內); 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二)流行音樂演奏
1.薩克斯
初試:1.音階、琶音、屬七和弦各一首(兩個八度音域以內,包括連音、斷音奏法);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復試:1.不同于初試內容的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樂曲兩首(中等程度及以上的奏鳴曲或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其中一首必須是流行風格的樂曲); 3.視奏測試;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2.電吉他
初試:1.自然大調音階及關系和聲小調音階;2.練習曲兩首(使用清音音色,無伴奏)。 復試:1.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樂曲兩首(中等程度及以上,自備伴奏,風格不限);2.視奏測試(要求一升一降);3.即興演奏測試(風格限定為 Blues);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3.電貝司
初試:1.兩首音階、琶音(大調、小調、兩個八度);2.練習曲、樂曲各一首(中等程 度及以上,風格不限)。
復試:1.不同于初試內容的樂曲兩首(中等程度及以上,敲擊勾打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2.視奏測試;3.即興演奏;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4.打擊樂
初試:1.小鼓獨奏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四肢技能測試,MM=120;3.爵士鼓節奏練習曲兩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不同風格,每首不少于 3 分鐘)。
復試:1.不同風格樂曲兩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伴奏為 MP3 格式);2.視奏測試(標準爵士鼓樂譜);3.節奏模仿和辨識;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5.爵士鋼琴與合成器
初試:1.鋼琴練習曲一首(車爾尼 740 程度及以上);2.自選中、外鋼琴樂曲一首(中 型樂曲)。
復試:1.爵士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雷格泰姆、布魯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均可);2.流行樂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通俗、搖滾、拉丁、融合均可);3.視奏測試; 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一)芭蕾舞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中國民族民間舞表演 初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技巧;3.自選舞蹈作品表演。 復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自選舞蹈作品表演;3.即興表演(規定音樂);4.教學能力測試(自選動作講解);5.視唱(簡譜);6.口試(舞蹈常識)。
(二)國際標準舞表演
初試:1.自選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無須舞伴獨立完成或自行結伴合作完成);2. 舞蹈基本功測試;3.技巧(十種舞自選動作,無須舞伴獨立完成或自行結伴合作完成)。
復試:1.自選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無須舞伴獨立完成或自行結伴合作完成);2. 即興表演(規定音樂); 3.教學能力測試(十種舞自選動作講解,無須舞伴獨立完成或自行 結伴合作完成);4.視唱(簡譜)5.口試(舞蹈常識)。
(三)舞蹈學
初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教學能力測試(自選動作);3.自選舞蹈作品表演。 復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自選舞蹈作品表演;3.即興表演(規定音樂);4.教學能力測試(自選動作講解);5.視唱(簡譜);6.口試(舞蹈常識)。
(四)舞蹈編導 初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自選舞蹈作品表演;3.編舞能力測試(規定動作)。復試:1.舞蹈基本功測試;2.即興表演(規定音樂);3.編舞能力測試(規定音樂);4. 視唱(簡譜);5.口試(舞蹈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