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2019〕12 號)和《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職成〔2019〕143號),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為普通專科(高職);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國標碼為12645,浙江省招生代碼為0113。
第三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于2003年3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而成。學校的前身——寧波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最早開展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機構,目前在校師生近萬人。學校先后獲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平安校園、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中國會展業優秀院校、教育部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教育部產學研合作優秀案例、國家職業教育與產業協同創新試驗區示范項目單位、文化和旅游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前60強、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教育部電子商務類生產性示范實訓基地等20余個國家及省級榮譽。
第四條 學校設有貿易物流類、信息與智能工程類、創意設計類、旅游會展類、城市園林類、應用外語類、財會金融類、汽車類、建筑類等9個專業類群,設有29個普通類招生專業,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寧波TAFE學院。
第五條 學生畢業后頒發蓋有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具有高中畢業及同等學力以上的退役士兵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安排高職招生計劃50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計劃 | 學制 | 學費(元/年) |
電子商務 | 50 | 三年 | 6000 |
注:1、退役軍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資助政策。
2、住宿費、書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七條 已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參加高職院校擴招報名且進行確認的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包括退役士兵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均可報考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志愿填報網址為www.zjzs.net(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
第八條 報考繳費。考生需繳報考費140元/人,于7月15日來學校測試時現場繳費。未繳報考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生所繳報考費一概不退。
第五章 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九條 測試時間7月15日。測試地址: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市鄞州區學府路9號)
第十條 測試對象:凡第一志愿填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需參加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學校擇優錄取;對于第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填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承認第一志愿測試院校的成績,若第二志愿填報或“院校服從”志愿調劑到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人數多于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剩余計劃數,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另行組織測試擇優錄取。
獲得與報考專業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校認定審核后可免試入學。
具體考試科目、形式、分數、時間與要求如下:
科目 | 形式 | 分值 | 面試時間 | 考試要求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面試 | 100分 | 5-8分鐘 | 1.內容詳見考試須知(屆時見學校招生網) 2.隨帶“報名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
第六章 錄取流程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領導和監督下,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
第七章 專業培養
第十二條 本專業面向電子商務企業和傳統企業電商部門的網上開店、新零售、農村電商、移動商務和中小企業管理等工作領域,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掌握電子商務及互聯網營銷和思維基本知識,能從事網絡客服、美工設計、新媒體營銷和網店運營管理等典型崗位,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十三條 學校充分考慮生源特點,采取工學交替人才培養模式和多樣化人性化的課程考核形式(機考、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及職業資格證書學分頂替);采用網絡學習與線下教學相結合、集中授課與分散授課相結合、校內理論學習與校外企業實踐學習相結合等多種教學方式;按照理論必要夠用、強化實訓實操的原則,整合校企合作資源強化學生電子商務行業典型就業崗位工作技能。
第十四條 本專業主要就業領域為網店美工崗、新媒體編輯與運營崗、網絡客服服務崗、網店運營和管理崗等,學生畢業后就業崗位需求量大,待遇福利高,深受歷屆電商畢業生的喜愛。同時,畢業生也可在農村電商、跨境電商、社交電商等方面開展互聯網創業。學校為提升畢業生就業質量,采用雙向選擇和定向推送等多元化的就業推薦形式,為高質量就業提供支撐和保障。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
第十六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證書發放。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畢業生在落戶、就業、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條 保障政策。考生在獎貸助補免等方面享受和普通高考學生同等待遇。符合各項行業、專項資助政策的,按照現行規定執行。其他獎貸助補免措施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9號2號樓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100
咨詢電話: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傳真)
監督電話:0574-87415810
網址:http://www.nbcc.cn/zsw
郵箱:nbcczsb@nbcc.cn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