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高職院校擴招相關工作部署,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 高職擴招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和浙江省文明單位,是全國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和浙江省首批數字校園示范學校。
第三條 學校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位于享有“全國文明城市”、“攝影之鄉、浙江綠谷、養生福地、長壽之鄉”等美譽的麗水市區,學校地址為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北357號,郵政編碼323000。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2878,浙江省代碼為:0072(普通招生)。學校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善。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擴招工作,負責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錄取組、測試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安全保障組,具體組織和實施考核測試、招生錄取等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19年退役士兵高職擴招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招生總計劃80名,具體招生的專業、計劃、學費如下表所示:
2019年高職擴招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計劃 學費(元/年)
數控技術 40 6600
市場營銷 40 6900
合計 80
第七條 本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五章 招生程序
第八條 測試對象條件 已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并已現場確認,且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www.zjzs.net)第一志愿填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方可參加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九條 測試報到及考試費繳納 符合測試條件的考生,憑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本人身份證于2019年7月14日上午8:00至9:30到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報到,繳納考試費140元(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18]32號文件),領取測試準考證。未繳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第十條 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自主命題,考生務必同時攜帶測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方可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缺其中任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未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具體事項如下:
1.測試時間:7月14日上午10:00—11:30
2.測試地點: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北357號)。
3.測試形式:筆試
4.測試內容: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及專業發展潛質為主,主要考核內容為:專業認知、專業潛能、專業精神、素質特長、實踐創新能力等。
5.總分:150分。
第十一條 錄取
1.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由于高職擴招考生不統一組織體檢,請考生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選擇報考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將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成績:滿分150分
(5)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同專業考生按照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6)在專業計劃未錄滿的情況下,學校接受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測試成績院校間互認并按滿分150分折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7)考生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如果專業計劃未滿則一并錄取;如果末位總分相同且超出專業計劃數則上報請示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考材料,報考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咨詢電話: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兼傳真)
第十六條 監督電話:0578-2296456,2292456
第十七條 學校網址:www.lszjy.com ;
招生網網址:http://zsw.lszjy.com
第十八條 招生網指定郵箱:zsc@lszjy.com
第十九條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高職院校擴招相關工作部署,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 高職擴招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和浙江省文明單位,是全國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和浙江省首批數字校園示范學校。
第三條 學校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位于享有“全國文明城市”、“攝影之鄉、浙江綠谷、養生福地、長壽之鄉”等美譽的麗水市區,學校地址為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北357號,郵政編碼323000。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2878,浙江省代碼為:0072(普通招生)。學校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善。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擴招工作,負責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錄取組、測試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安全保障組,具體組織和實施考核測試、招生錄取等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19年退役士兵高職擴招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招生總計劃80名,具體招生的專業、計劃、學費如下表所示:
2019年高職擴招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計劃 學費(元/年)
數控技術 40 6600
市場營銷 40 6900
合計 80
第七條 本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五章 招生程序
第八條 測試對象條件 已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并已現場確認,且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www.zjzs.net)第一志愿填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方可參加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九條 測試報到及考試費繳納 符合測試條件的考生,憑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和本人身份證于2019年7月14日上午8:00至9:30到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報到,繳納考試費140元(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18]32號文件),領取測試準考證。未繳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第十條 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自主命題,考生務必同時攜帶測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方可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缺其中任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未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具體事項如下:
1.測試時間:7月14日上午10:00—11:30
2.測試地點: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北357號)。
3.測試形式:筆試
4.測試內容: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及專業發展潛質為主,主要考核內容為:專業認知、專業潛能、專業精神、素質特長、實踐創新能力等。
5.總分:150分。
第十一條 錄取
1.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由于高職擴招考生不統一組織體檢,請考生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選擇報考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將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成績:滿分150分
(5)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同專業考生按照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6)在專業計劃未錄滿的情況下,學校接受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測試成績院校間互認并按滿分150分折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7)考生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如果專業計劃未滿則一并錄取;如果末位總分相同且超出專業計劃數則上報請示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考材料,報考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咨詢電話: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兼傳真)
第十六條 監督電話:0578-2296456,2292456
第十七條 學校網址:www.lszjy.com ;
招生網網址:http://zsw.lszjy.com
第十八條 招生網指定郵箱:zsc@lszjy.com
第十九條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