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招生簡介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5部門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通知的精神,2019年杭州師范大學承擔臨床醫學專業培養任務30名,定向培養崗位方向面向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不包含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縣域醫共體建設縣和加快發展縣的縣級醫療衛生機構。
一、招生層次、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
本科,臨床醫學(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選考科目為“化學或物理或生物”,考生選考科目須至少1門符合。要求高考總分不低于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本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二、招生與招聘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臨床醫學定向培養原則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部分縣(市、區)的部分專業不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詳見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備注)。
三、學習費用
臨床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6900元/學年/人。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定向培養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委托培養用人地政府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以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協議為準。
四、就業待遇
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的縣(市、區)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農村社區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衛生健康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臨床醫學定向培養生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詳見浙衛發〔2012〕114號)。其他政策請咨詢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
未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的縣(市、區),定向培養政策按各地制定政策執行,請咨詢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
五、臨床醫學專業定向培養招生計劃
(合計三十名)
具體招生計劃數以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六、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與公開招聘流程圖
溫馨提醒:如正式填報了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志愿,請注意在家等通知,不建議外出旅行,同時保持電話暢通,定向錄取有相關的流程需要考生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