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師范大學“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培養招生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適應我省全面實施高中課程改革和新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對復合型高中教師的需要,堅持需求導向,按照“多策并舉、遠近結合、試點先行”的原則,特制定“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方案。
定向培養——定向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培養“雙學科”復合型師范生。
一、招生專業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
二、招生計劃2019年杭州師范大學“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培養招生計劃13名。
三、招生與招聘
堅持“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原則。各試點高校根據“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定向培養實施辦法在招生章程(計劃)中明確該專業錄取要求和培養方案。“雙學科”復合型定向招生師范專業生源一般為本省設區市范圍,有特殊需要經批準可定向到縣。各縣(市、區)教育、人力社保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在高考成績公布前,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只招第一院校志愿報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向有關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有關縣(市、區)。縣(市、區)教育部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面試和體檢,面試成績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面試成績不計入高考總分。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市、區)教育部門商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后,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相關高校。
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可依次遞補。省教育考試院按各縣(市、區)確定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進行投檔,相關高校按規定進行錄取。錄取結束后,相關高校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當地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四、培養模式
在單科培養方案基礎上,增設第二專業(一般為20—30學分),以達到教學第二學科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與能力。
五、就業與待遇
凡報考定向培養“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并錄取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的,按第一專業“專業名稱(復合)”,如“物理學(復合)”頒發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學位證書,第二專業由培養學校發給第二專業輔修證書。畢業生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由當地教育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后確定具體任教學校(已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準使用事業編制的普通高中),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限為6年。服務期內由各地逐年返還學生就讀期間所繳學費。
2019年杭州師范大學“雙學科”復合型高中教師培養招生計劃
具體招生計劃數以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