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稱的“招生工作”,是指按江西省教育廳正式下達我校的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進行招生的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四條 我校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代碼(國標13424)。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江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江西省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
第五條 主管部門: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學費
第六條 江西省教育廳下達招生總計劃,我校根據實際辦學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并上報江西省教育廳。收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收費。
2019年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學制 | 學費 |
(年) | (元/年) | ||||
1 | 510118 | 農業經濟管理 | 三年 | 5000 | |
2 | 510120 | 食用菌生產與加工 | 三年 | 5000 | |
3 | 530110 | 電源變換技術與應用 | 新能源方向 | 三年 | 5000 |
4 | 560103 | 數控技術 | 三年 | 5000 | |
5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工業機器人方向 | 三年 | 5000 |
6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電梯工程方向 | 三年 | 5000 |
7 | 560610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
8 | 5607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 | 三年 | 5000 | |
9 | 560707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三年 | 5000 | |
10 | 61010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三年 | 5000 | |
11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
12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
13 | 6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5000 | |
14 | 610205 | 軟件技術 | 三年 | 5000 | |
15 | 610213 | 云計算技術與應用 | 三年 | 5000 | |
16 | 610215 |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 三年 | 5000 | |
17 | 610216 | 虛擬現實應用技術 | 三年 | 5000 | |
18 | 620101K | 臨床醫學 | 三年 | 5000 | |
19 | 620201 | 護理 | 三年 | 5000 | |
20 | 620201 | 護理 | 手術室方向 | 三年 | 5000 |
21 | 620201 | 護理 | 急危重癥方向 | 三年 | 5000 |
22 | 620201 | 護理 | 涉外方向 | 三年 | 5000 |
23 | 620201 | 護理 | 康復護理方向 | 三年 | 5000 |
24 | 620202 | 助產 | 三年 | 5000 | |
25 | 620301 | 藥學 | 三年 | 5000 | |
26 | 620302 | 中藥學 | 三年 | 5000 | |
27 | 62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三年 | 5000 | |
28 | 62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三年 | 5000 | |
29 | 620404 | 醫學美容技術 | 三年 | 5000 | |
30 | 620501 | 康復治療技術 | 三年 | 5000 | |
31 | 630102 | 稅務 | 三年 | 5000 | |
32 | 630209 | 互聯網金融 | 三年 | 5000 | |
33 | 630302 | 會計 | 注冊會計師方向 | 三年 | 5000 |
34 | 630801 | 電子商務 | 三年 | 5000 | |
35 | 640101 | 旅游管理 | 導游方向 | 三年 | 5000 |
36 | 640105 | 酒店管理 | 三年 | 5000 | |
37 | 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室內設計方向 | 三年 | 5000 |
38 | 650125 | 美術 | 書法方向 | 三年 | 5000 |
39 | 670102K | 學前教育 | 三年 | 5000 | |
40 | 670102H |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 三年 | 9000 | |
41 | 670103K | 小學教育 | 三年 | 5000 | |
42 | 670106K | 英語教育 | 三年 | 5000 | |
43 | 670114K | 體育教育 | 三年 | 5000 | |
44 | 670117K | 藝術教育 | 三年 | 5000 | |
45 | 690301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5000 | |
46 | 690302 | 家政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5000 |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七條 我校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二、參加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當年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藝術類考生還需取得本省專業考試合格證;
三、身體要求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總原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 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進行征集志愿投檔錄取。
第十條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一條 各專業均文理兼招。
第十二條 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專業錄取額滿,但總招生計劃未滿時,我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申請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專業要求,直到總招生計劃錄取滿額為止;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學生進校后可按相關規定申請轉換專業。
第十五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專業合格,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 護理(含方向)、助產、臨床醫學、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美容技術等專業要求無色盲;護理(手術室方向、急危重癥方向、涉外方向、康復護理)進校后還需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則轉入普通護理班。
第六章 獎學及助學措施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設立國家獎學金,獲獎者每人每年8000元;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者每人每年5000元;設立國家助學金,獲資助者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學校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特等獎學金,獲得者每人每學期1000元;特別困難學生可同時獲得學校困難補助或“一對一”幫扶。特困生可在入學前在生源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畢業待遇及“專升本”
第十八條 凡按教學計劃修完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并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并由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開具《就業報到證》;通過相關考試還可獲得職業資格證證書和專業等級證書。
第十九條 完成三年學業,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加江西省“專升本”考試,考試通過后升入江西省內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三年級學習,畢業時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第一學歷)。
第八章 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號 郵編:336000
招生工作處辦公電話:0795—3203236
傳真:0795—3203019
學校網址:http://www.ycvc.jx.cn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宜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