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職業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蘇州市職業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學校代碼:江蘇省:1270(普通類、藝體類代碼)
1470(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代碼)
1675(中外合作辦學代碼)
省外:11054(國標),各省省標以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學校全稱:蘇州市職業大學(蘇州職業大學)
校址校區:蘇州市國際教育園南區致能大道106號
學校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公辦)
類型:公辦
批準成立時間:1981年
批準單位: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
一、學校簡介
蘇州市職業大學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蘇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前身為創辦于1911年的蘇州工業專科學校。自1981年成立以來,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訓,贏得了顯著的社會聲譽,成為區域品牌院校。學校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緊抓住立德樹人、成就師生根本任務,積極推進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整體規劃,堅持質量為先,堅定精準發展,大力培養“高品德、高技能、高適應”的人才隊伍,實現學校發展與地方經濟社會協同創新、融合共贏,努力建設全國一流品質院校,并積極實現應用型本科高校的辦學目標。
學校現有石湖、干將路、潭山和吏舍弄四個校區,占地面積1262余畝,校舍建筑面積49余萬平方米,館藏紙質圖書161.67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27億元。設有12個學院(部),現有涵蓋理工、文史、藝術、師范、體育等科類共56個專業,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萬余名。專任教師793名,其中正高職稱64名,副高以上職稱354名,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77.78%;有江蘇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養對象3人,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19人,省“青藍工程”培養對象36人,省級教學名師1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省級科技創新團隊2個。
學校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和應用型人才為己任,圍繞地方產業發展重點和社會對緊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打造人才培養特色。現有教育部重點專業和教改試點專業3個,省“十二五”高等學校重點專業群3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9個, 省高校品牌專業建設工程一期A類項目1個,省高水平骨干專業3個。省級優秀/精品課程8門次,省級優秀課程群1個,省高等學校精品教材9部,省重點教材7部,教師主參編各類教材300余部。學校建有集教學、培訓、服務于一體的校內綜合實訓基地93個,其中教育部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1個,省級實訓基地4個;與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蘇州市質量監督局等政府部門簽訂全面合作戰略合作協議,全方位、全領域、全過程推進校地深度合作,全面深化產教融合、校地合作。牽頭成立蘇州市現代裝備制造職業教育集團、蘇州市現代光電職業教育集團,與阿里巴巴(中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業實現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企業(行業)學院16個,校外實訓基地369個。
學校致力技術技能的積累與服務,堅持將科技創新與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緊密結合,堅持知識創新、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社會服務協同推進。學校建有3個省級工程中心、5個省級研究所(基地),8個市級重點實驗室(平臺)。近五年來,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850項,其中承擔或合作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0項、省部級項目21項;獲省市兩級科研成果獎101項,其中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1項,獲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3項,市廳級科技進步獎3項,授權發明專利370項。學校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吳文化研究院、石湖智庫等研究院所,在多個領域為地方經濟建設、政府決策和行業企業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并承擔課題研究,為吳地文化傳承保護、絲綢工藝傳承與創新、蘇州古城墻恢復重建、城市旅游競爭力評價、模具特色小鎮創新發展等作出了重要貢獻。
學校注重國際合作與交流,主動融入國家教育對外開放和江蘇經濟國際化戰略,積極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培養支持。學校圍繞地方產業發展和人才需求,積極引進境外優質資源,先后與加拿大喬治布朗學院、新西蘭國立理工大學、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澳大利亞坎根學院、德國北黑森州職業技術學院、英國博爾頓大學、新加坡沙頓商學院、日本金成學院、新西蘭奧塔哥理工學院等國外高校在共建專業、課程合作、教師交流、學生交換、學分互認等方面開展了有效合作。學校與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合作舉辦的機電一體化專業項目、會計與審計專業項目,被江蘇省教育廳確定為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培育點。“先進制造技術國際化人才培養項目”入選《江蘇外國留學生優才計劃高技能人才項目》。
學校先后榮獲江蘇省文明單位、首批江蘇省文明校園、首批江蘇省平安校園建設示范高校、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科技工作先進高校、江蘇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高校檔案工作先進集體、蘇州市職業教育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先進學校等稱號。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是首批蘇州市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二、專業招生計劃:
今年我校將面向江蘇、山東、浙江、安徽、山西、河南、甘肅、貴州、四川、湖南、廣東、廣西、重慶、云南、江西、福建、湖北、陜西、河北、吉林、新疆、西藏等省招生。具體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公布的計劃。
三、招生條件: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江蘇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等文件的有關精神執行。
四、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2.對英語專業招生語種要求:英語,其它專業不作要求。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對普通類考生采取文理科分開錄取的省份,學校采用劃定兩條錄取線的錄取方式,即對文、理科分別設定計劃及劃定錄取分數線。
5.學校對江蘇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科目:CC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作要求);必測科目5合格及以上或者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6.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考生按“等級級差”的方法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再按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并依次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的,有服從志愿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無服從志愿者,作退檔處理。
7.對江蘇省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二項必須合格;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要求C級及以上,后三項單項達到A級且前三項均為合格的,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
8.除江蘇省外,其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的錄取辦法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要求。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的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9.藝術、體育類考生使用各省統考成績錄取。江蘇省美術類依據全省專業統考成績,在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專業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次錄取。江蘇省音樂類依據全省專業統考成績,在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次錄取。江蘇省體育類在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專業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次錄取。外省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不同科類的具體要求和錄取原則執行。
10.特殊情況經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五、學費標準:
學費:按江蘇省規定的公辦專科院校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1500元/年
代辦費:按實收取(多退少補)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畢業后由蘇州市職業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七、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經查實為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上報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八、其他說明
1、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2、本章程由蘇州市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系電話:
0512-66507345,傳真:0512-66507345,郵編:215104
十、網址:
www.jss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