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溫州肯恩大學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美合作大學。2014年7月溫州肯恩大學合作辦學項目被列為第五輪中美人文交流高層磋商成果。2018年6月,教育部、浙江省第一次部省會商會議明確“將溫州肯恩大學列入中外合作辦學示范性重點建設對象,支持建設國際化、高水平大學”。學校致力于培養具備創新和獨立思考能力、通曉國際規則和事務、具有全球視野和競爭力的國際化人才。學校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實行非營利性辦學,中美雙方均不從中獲取利潤。
第六條 學校全稱和國標代碼:溫州肯恩大學 16405。
第七條 浙江省招生代碼:0168。
第八條 辦學層次和辦學性質:本科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第九條 頒發證書:
1)溫州肯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2)溫州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3)美國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美國肯恩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第三章 教學組織
第十條 學校教學體系按照國家教育部和美國中州高教委標準實施,實施全英文、小班化教學,90%課程從美國肯恩大學引進,采用國際原版教材,10%為國情文化教育。90%以上教師由美國肯恩大學選派和全球招聘,軟硬件設施高標準配備。
第十一條 入校新生同時在溫州肯恩大學和美國肯恩大學注冊學籍。本科在讀期間,學生可自主申請美國肯恩大學交換生項目,申請成功后可自費前往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1至5個學期(具體詳見《溫州肯恩大學學生赴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項目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國際商務專業含一門要求在境外完成的實踐課程,通常安排在大三末的夏季學期,時長1個月,學費1500美金左右,不包含簽證費、交通食宿及保險等費用,不同食宿標準可參考美國肯恩大學官網。
第十三條 為幫助新生更快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學校將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開展新生英語強化項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參加,該項目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紀檢監察小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7-55870046。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八條 學校美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在浙江省范圍內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實施全英文教學,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須為英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須達到110分及以上,北京、上海、浙江省“三位一體”考生不受此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限制;江蘇省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20分)須達到80分及以上;美術類專業英語單科要求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須達到95分及以上。
第二十一條 為充分考慮和尊重學生的興趣和志向,學生入校后第一學期內可在學校當年招生的專業中(除美術類專業)自主選擇,二次確定修讀專業。其中,建筑學專業將有條件地接受少量其它專業學生轉入(須在英語浸潤營項目期間即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提出申請),但不影響建筑學專業學生在第一學期內自主選擇轉入其它專業。美術類專業學生不得與其它專業互轉,且美術類專業之間也不可以互轉。
第二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1確定調檔比例。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投檔,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 對于江蘇省考生:選擇歷史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文科類考生,選擇物理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二不限;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不分具體科目;必測科目均須達到C及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六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及獎學金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普通類專業學費每學年人民幣65000元/人,美術類專業每學年人民幣68000元/人,學生重修課程或選修課程超出每學期規定學分范圍將產生額外費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費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九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詳見《溫州肯恩大學2019年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此外,為激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學習、科研與社會活動,學校還設立了各類專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評定標準及獎金額度詳見學校官網的獎學金政策細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聯系人:谷老師、吳老師
電話:0577-55870111 傳真:0577-55870099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325060
學校網址:www.wku.edu.cn
郵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詢群:23140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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